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决定:撤销南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南昌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其原任的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设立南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南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现予公告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17日
扫码浏览
索引号: | l379250--2024-014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1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