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办事效率、增强服务群众实效,给群众提供更加舒适整洁的办事环境,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南昌县司法局、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于2024年5月27日整体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址位置
1.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508号(澄碧湖公园南门对面西南50米处);
2.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位于新办公大楼1楼。
二、温馨提示
1.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搬迁期间,原办公电话暂停使用,原办公地址停止办理业务;
2.2024年5月27日新址正式投入使用后,原则上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在新址办理;
3.因工作安排,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公证处暂缓搬迁,相关业务仍在旧址办理。
三、公共交通指引
1.地铁:可乘3号线至沥山站、柏岗站、斗门站转公交、骑行、步行;
2.公交:可乘218路、806路、527路(长班)至澄碧湖公园南门公交站,步行105米。
因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大家相互转告,扩散周知,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对南昌县司法局、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南昌县司法局
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