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司法局是南昌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现规格为正科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设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我局有办公室、政工监察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行政执法监督股8个内设科室,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南昌县公证处。在全县19个乡镇、管委会、街道均设立了副科级司法所,分别为莲塘、小蓝经开区、向塘、八一、东新、富山、冈上、广福、武阳、塔城、黄马、幽兰、泾口、塘南、蒋巷、南新、银三角、三江、八月湖19个司法所。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2.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编撰工作;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5.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9.承担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机要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调研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立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洪州大道99号21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熊苏华
电话:0791-8578628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二)政工监察股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纪检工作;负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洪州大道99号21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罗莉青
电话:0791-85700196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三)社区矫正股(南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68号
负责人:陈波
电话:0791-87303303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四)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股(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起草、审查、解释和报送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有关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的法律审核;根据需要参与县政府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承办本系统有关政策性文件和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草拟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咨询和受理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承担行政争议的信访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洪州大道99号6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游丹
电话:0791-85785092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五)行政执法监督股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及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办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负责本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洪州大道99号2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玉
电话:0791-85787716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南昌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本系统法治昌南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6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邹欣
电话:0791-8578615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工作职责:制定南昌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6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郑静
电话:0791-85788168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业务等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承办相关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工作。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29号)
地址: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6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胡荣波
电话:0791-85716148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政工监察股 0791-8570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