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325.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0.06万元,公务接待费36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4.39万元(其中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万653.22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1.17万元)。
较2018年决算数(1344.49万元)相比,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8.77万元,下降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同期增加46.63万元,主要是本年出国事项增加;公务接待费较同期减少12.2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事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同期减少53.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同期减少10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同期增加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部分公务用车报废,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