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有效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南昌县社保中心现将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待遇资格认证对象
对正在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待遇资格认证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待遇资格认证方式
退休人员或亲属可通过“江西人社”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里搜索“赣服通”等任一方式,选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自助完成当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社保中心或者居住地街镇乡党群服务中心(人社所)进行相关咨询。联系电话:12333。
四、手机认证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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