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督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列支非预算单位经费的问题
1、基本情况:富山乡属县城控规区,承担着省市及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重大重点项目落户工作,主要工作是征地拆迁及净地交付。在拆迁工作中与群众的矛盾也时有发生,为此,富山乡派出所除承接已有治安稳定任务外,还需经常性分赴各项目现场、拆迁现场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考虑到富山乡近20年处于建设空白期,富山乡派出所现有业务用房属于危房。经当时党委政府研究,拨付了64.9万元用于乡派出所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另,富山乡国土资源地力保护宣传需要,列支了1.296万元地力保护宣传经费。
2、整改情况:及时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题就上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杜绝列支非预算单位经费问题,责令乡财经办严格把关,乡纪委不定期督查。
(二)关于资金支付非公对公转账的问题
1、基本情况:2020年5月,因上级要求需采购网格平台服务器,经办人到达指定供应商处时,多次沟通后,仍被告知需先付清货款再开票,经办人只得自行垫付,取得发票后经财务程序予以报账。
2、整改情况:及时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题就上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拨付相关程序,杜绝非公对公转账现象。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财务要求,办理公务卡,实行公务卡采购流程,责令乡财经办严格把关、乡纪委不定期督查。
二、下一步打算。
(一)严格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要切实加强财务运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财务流程予以落实。
(二)严格审核审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要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前段、中端、末端”,做到前端及时申请、中端审核审批、末端查验结算,不得私自开支。严格实行财务报账制度,财务事项由经办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履行签字及确认程序,空白纸条、收据一律不得作为财务凭证。各经办人员做到事前申请、程序合规、报账及时、佐证齐全,杜绝漏项、超期、积压等现象。财务科要落实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归档各类报表单据,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严格财务监督。由乡纪委、乡财经办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乡财经办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加强收支管理,规范履职行为,加强履责能力,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监督管理职责。要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强化流程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做到过程留痕、责任追溯,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四)零星办公用品等费用需现金支付的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非公务卡结算行为发生,着力提高单位公务卡使用效率和经费支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