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汛前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式检查,主要包括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完成情况、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在建涉水水利工程防汛准备情况、河湖设障整治情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情况等,未发现重大隐患,发现一般隐患7处,均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2月15日、22日在对我县水利工程汛前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中,市水利局和市防总充分肯定了我县汛前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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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812482--2023-00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