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南昌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朗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洪州学校象湖滨江校区劳动实践基地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洪州学校象湖滨江校区劳动实践基地(桃新大道以东、八月湖路以南、东岳五路以北14.54亩)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洪州学校象湖滨江校区劳动实践基地地块位于西侧为桃新大道、北侧为八月湖路、南侧为东岳五路,东侧邻近洪州学校象湖滨江校区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857657°,N28.604685°,地块面积约9692.21m2(14.54亩)。
3、项目情况: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勘查可知,历史为南昌县东新乡小洲村集体用地、南昌县人民政府国有用地,主要土地利用方式为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根据2019年2月27日《征收土地协议》,由南昌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征收具体位于南昌县东新乡小洲村集体用地,现由南昌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依据《关于绵竹幸福里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属公办学校的证明》(南昌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12月8日)、《关于同意办理洪州学校象湖滨江校区劳动实践基地项目用地划拨手续的函》(南政办字〔2023〕202号,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0日)等证明,项目地块为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方案
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生态环境部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11月)、《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的布点方法如下: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完成了地块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调查显示,可知现场已建设,中部有一堵围墙,围墙西侧现状为绿化带,已种植绿化植被,围墙东侧部分区域已建设主席台、塑胶跑道、羽毛球场、沙坑、硬化地表、篮球场,其余区域已种植草坪。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500m范围内无重点行业企业;本地块未从事过大规模养殖或农产品污染物超标情况;未从事过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和情况。调查地块在历史使用各阶段均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也没有堆放、填埋固体废物和涉有毒有害物质物料等情况;地块内现场根据40×40网格采集9个土壤表层样品,结合现场XRF和PID快筛结果,所测得土壤均低于江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的第一类筛选值,检出数据无异常高值,从而判断该地块内的土壤重金属与有机物不超标,现场未发现地块明显异常情况。
三、调查结论
江西朗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经专家评审、现场快筛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2024年4月9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报告专家评审技术会,结论为通过专家评审。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根据现有报告结论可知,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 位: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南昌县莲塘镇莲富路269号 (邮编330200)
联系电话:0791-85721690
邮 箱:393058351@qq.com
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