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2024年以来,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以务实有效举措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重拳出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172家次,调查询问笔录14份、现场勘查笔录99份、环境监察现场记录单166份、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共计21份、环境监测报告17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处罚金额75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单》24份;二是建立信息库开展双随机抽查。按照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两个类别建立污染源检查对象动态信息库,确定了典型污染源数量,并明确了污染源名称、所在区域等基本信息,开展“双随机”执法行动的行动2次,检查企业51家次,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工作。制定《南昌县环境安全隐患重点监管企业问题清单》,确认环境风险隐患环节及内容,并制定相应防护措施。出动了226人次检查112家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一般隐患4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根据省市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县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对照清单确定了采购的设备项目和建设内容,初步测算共需资金760余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向县政府申请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环境领域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审批环评项目16个,其中工业项目10个,非工业建设项目6个,均为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所有审批的项目严格遵循“三挂钩”;依法依规对权限内申报的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进行核发,对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年度执行报告填报质量审核,确保填报准确、内容完整,截至目前共核发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且全部完成质量核查并督促修改到位,对25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年报进行质量审查,其中已完成修改13家,其他正在修改中;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1—6月,南昌县PM2.5浓度为28.92微克/立方米,同比(PM2.5浓度为37.13)下降22.12%;PM10浓度为57.69微克/立方米,同比(PM10浓度为68.86)下降16.22%;河湖、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县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无受污染地块。三是强化推进各类督察问题整改。2023年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南昌县共受理57件信访件,已全面办结。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个,已完成7个。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我县3个(城市污水管网改造滞后、益海嘉里排口,雄溪河生态公园、富山垃圾填埋场,江西三锐精工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排口,雄溪河生态公园、富山垃圾填埋场,江西三锐精工有限公司均已上报完成整改,后续将上报销号。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南昌县共受理信访件172件,截至2024年7月29日,172件信访件中均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