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集镇商铺进行监督管理。集镇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人行道或道路进行摆放。
二、负责集镇临时交易区域的规划以及对临时摊点的管理。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交易,不得越出规定区域随意设置摊点进行交易。
三、负责集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集镇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对未经镇城管中队同意擅自设置的店招店牌要及时予以取缔;对未经镇城管中队同意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布标横幅要及时予以拆除、取缔。
四、负责集镇主要街区建筑物临街面遮雨(阳)蓬设置的管理。对未经镇城管中队同意擅自设置的遮雨(阳)蓬要组织人员及时予以拆除。
五、配合镇交警中队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以及对施工运输车辆的治理。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地 址:三江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涂传永
电 话:0791-85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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