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近日,塔城乡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队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民政办、“三风”办在塔城乡北洲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专题宣讲。
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团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章节的核心价值、结合近年来我国医患矛盾数据的宏观分析,以及针对纠纷解决所依据的裁判准则等关键议题,采用了一系列鲜活且富有启发性的案例作为支撑。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条款,包括医疗损害的定义、赔偿范围、归责原则、免责情形等。同时,通过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居民更加直观地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他们不仅细致剖析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所展现出的规律性演进趋势,还进一步阐释了在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如何通过遵循严格的行为准则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相关规定,旨在提高乡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对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解和认知,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也为乡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法律指导,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幸福健康乡村。下一步,塔城乡会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发挥传帮带精神,让民法典走入千户万家,构建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