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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遴选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7-1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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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9号和《2024年南昌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围绕全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现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全县范围具有科研教学推广能力较好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等单位。基地规模: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大棚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200亩;水禽养殖不少于10000羽。

二、遴选程序。申报单位在2024年7月20日前通过乡镇农办审核形成报告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实地考察后,择优遴选认定,并向社会公示。

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具备的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报单位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强,拥有自己的技术团队,有能力按照项目需要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3、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4、最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约记录。

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应尽义务及享有权利。1、应尽义务: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要及时制定年度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明确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开展全覆盖试验示范;按照项目要求制作合规的品种农艺性状、技术要点标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标识牌,并树立在展示地块醒目位置;提供承担农技员和高素质农民观摩实训任务,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骨干、“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和高素质农民成长成为农民技术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2、享有权利:按照要求提交项目验收资料后,通过乡镇对其购买的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给予适当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7月12日前)向南昌县农业农村局科技股递交申请材料,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85990386。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提供材料清单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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