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南昌县2024年稻谷收购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收购价格:
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 2024 年稻谷最低收购价,即:2024 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 50 公斤 127 元、129 元、131 元。
质量标准:
以 2024 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稻谷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0)执行,即:杂质 1%以内(含本数,下同),水分 13.5%以内,出糙率 75-77%(含 75%,不含 77%),整精米率 44-47%(含 44%,不含 47%),四等及以下粮不得列入收购范围。
粮款结算:
各粮食收购者要及时结算农民粮款,不得打白条、不得压级压价和代扣各种收费。
重金属超标粮收购:
根据预案适时启动收购,收购点为南昌县昌南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幽兰分公司幽兰粮站。其他粮食收购者不得收购。
监督举报:
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请向南昌县发改委举报。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股 0791-85712287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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