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昌县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规定,现将南昌县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包括:
(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二、培训机构遴选程序:
(一)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发布培训机构遴选公告(7 月11 日— 7 月 17 日);
(二)公告期间,申报培训机构的单位,经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三)县农业农村局受理培训单位申请后,会组织评审遴选,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联系电话:0791-85710386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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