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电影市场经营活动,保障电影放映场所经营活动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电影放映场所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南昌永乐影城有限公司(影院编码:36011400)持有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
许可证编号:赣南影放字〔2010〕第1号;
企业名称:南昌永乐影城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星云广场;
法 人:章勇;
经营状态:2023年10月11 日向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提交了停业报告,至今未开展电影放映经营活动。
公示期自即日起15天,即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2日。凡对上述注销事项持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向我局反映,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对上述《电影放映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被注销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联系人:扎西
联系电话:13407095152
南昌县新闻出版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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