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席会议关于拟取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水利、重点
工程等专业评标(审)专家资格名单的公示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4〕6号)和《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订)》(赣发改公管〔2021〕523号)等有关规定,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全省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及省重点工程等行业评标(审)专家资格条件和专业匹配情况进行复核和清理,现将各行业拟取消专家资格的2287名评标(审)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逾期将依法依规取消有关评标(审)专家资格。
联系电话:0791-88915308
邮 箱:jxggzygl@163.com
附件:拟取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通、水利、重点工程等专业评标(审)专家资格名单
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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