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广电股
地址:五一路458号六楼615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县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设置和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监督检查;负责上报全县安装使用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审核;负责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含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核);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拟订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并负责内容监督管理。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事业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广播电视台、县网络传输中心、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新闻宣传、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技术业务工作和事业建设。指导和组织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实施城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负责对人大、政协有关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建议、提案的回复;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电话:8571-8571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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