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承担全局法制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版权)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工作目标考评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提案议案、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激励、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广播电影电视股:负责拟订县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设置和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监督检查;负责上报全县安装使用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审核;负责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含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核);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拟订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并负责内容监督管理。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事业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广播电视台、县网络传输中心、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新闻宣传、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技术业务工作和事业建设。指导和组织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实施城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负责对人大、政协有关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建议、提案的回复;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三)旅游股: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对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协调旅游企业、旅行社和景区景点的业务工作和事业建设;承担县域旅游形象的对宣传和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协调,做好旅游市场的营销和推广;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承担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受理辖区内星级饭店和1-3星级特色乡村酒店的评定申请、受理辖区内国家A级景区,全国、省、市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创建申请和受理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设立申请;负责对人大、政协有关县旅游工作建议、提案的回复;监督管理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旅游系统的统计工作。
(四)新闻出版股:负责拟制县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和县“扫黄打非”工作计划;指导、监督辖区内新闻出版行业的管理;负责制定村级农家书屋建设计划和申报工作。指导局执法单位依法查处辖区内反动、黄色、淫秽、封建迷信、渲染凶杀、暴力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查处违反出版、打印复印、发行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零售、出租)行业的管理及打印复印行业的管理。负责本辖区内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县境内农家书屋建设,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乡(镇)图书室和村级农家书屋建设及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黄刚云:党组书记
负责县文广新旅局全面工作。
魏沫: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王余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审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节能减排、金融反诈、数字政府、国家安全(保密)、诚信体制建设、议案提案、产业发展、经济运行、项目推进、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数字经济、河长制、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工作;牵头协调协调省、市、县高质量考核等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旅游股、文物股,县文化馆、县博物馆。
涂凯: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司法法治、平安建设(含综治信访、民情连心桥、扫黑除恶、12345)、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巩文巩卫、环境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防震减灾、营商环境、双拥退役(军民融合、人防)等方面的工作;牵头协调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分管文化股、广电股、新闻出版股、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群团组织,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图书馆、县采茶剧团、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办字(2019)39号)
联系电话:0791-85712619地址: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458号六楼办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