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操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细则》),为了扎实推进《操作细则》贯彻落实,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操作细则》进行了解读。
问:《操作细则》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2019年5月7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意见指出: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
2019年12月16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字〔2019〕4号),意见指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着力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问:《操作细则》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字〔2019〕4号)规定,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纳入当地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问:《操作细则》的住房保障条件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外来务工人员应当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含)以上,在本县办理《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且有效;
2、在本县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
3、申请人的年收入不超过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南昌县202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793元);
4、在南昌市中心城区、南昌县无房;
5、申请时未享受国家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6、外来务工人员指与本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南昌县户籍人员。
补贴标准: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为15m2,补贴标准为7元/m2/人/月,即105元/人/月。
问:《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扩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将向我县办理《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且在我县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的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依申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申请程序、发放标准、发放方式的具体操作细则。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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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