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日起我县陆续出台相关房地产政策以来,极大的提振了市场信心,稳定了市场预期,为我县经济企稳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新春将至,为利用春节返乡置业契机,鼓励促进住房消费与家电文旅等消费良性循环发展,奠定经济发展实现“开门红”基础,研究制定《2023年迎春购房消费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政策制定背景
今年下半年,我县主动作为,抢抓先机,用足政策工具,频吹政策暖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市场需求,强化市场信心,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国家政策层面,中央重申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要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在各类利好政策持续加码,我县房地产市场环境已逐步好转,市场销售态势企稳回升。为了进一步稳市场、促销售,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态势,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据南昌市关于房地产促销工作的相关精神及我县实际情况,开展迎春购房消费活动,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制定的主要考虑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了房地产促销售调度会,要求抓住春节期间人员返乡的有力时机,积极开展促销售活动。同时,上饶市、九江市均已下发通知对购房补贴政策进行了延长执行。鉴于我县各类补贴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为抢抓先机,吸引返乡置业及大南昌都市圈购房人群来我县购房置业,扩大市场需求,通过发放购房消费券方式促进住房消费并带动家电、文旅、汽车、超市百货等消费,形成良性消费循环。
三、政策内容
迎春购房活动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自本活动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由县财政投入资金,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对在我县以下区域(沿江南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昌东大道、总干渠以西,南外环、沪昆铁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每套发放20000元消费券,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每套发放10000元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汽车、家电、餐饮、文旅、超市百货等消费,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其他区域按50%标准发放。
二、2023年迎春购房消费活动继续沿用与县建行合作模式,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