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县(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结合南昌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由总则、职责分工、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及附则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共三条:对《项目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及原则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共二条:对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领导体制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项目申报程序”共四条:对试点项目的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项目过程管理”共五条:对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项目验收”共五条:对试点项目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结果及负面清单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附则”共一条: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效期限进行了明确。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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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发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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