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一孩、二孩、三孩生育登记须知
登记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登记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
登记方式:
1、微信公众号登记。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登记办理。
2、窗口办理。登记对象(委托代办人)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卫计办登记办理(委托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
3、网页办理。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http://jsbz.jxhfpc.gov.cn/),点击进入登记办理。
登记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省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后有本省相关信息的可以免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在外省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出示结婚证,外省户籍的需要提交户口簿。)
领取《生育服务卡》
窗口办理即时领取;网页APP办理的,接收办理成功信息后,到领证地核对身份,打印领取《生育服务卡》。
收费项目:本事项无收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 午:9:00--12:00
下 午:13:30--17:00
(工作日非工作时间段及节假日实行错时延时服务)
法定时限:即时
承诺时限:即时
咨询电话:0791-85011129
投诉电话:0791-85011129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办流程
办理程序:
居民填写申请表→单位或村(居)委初审→卫健岗审核→发证
申请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意事项:
1、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3、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4、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5、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收费项目:本事项无收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 午:9:00--12:00
下 午:13:30--17:00
(工作日非工作时间段及节假日实行错时延时服务)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91-85011129
投诉电话:0791-850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