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该县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南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万勇介绍了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举报途径、举报奖励标准等有关情况。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对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南昌县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面临着一些基础性、结构性的矛盾,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大力整治事故隐患、重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南昌县安委办牵头对由原县安监局印发的《南昌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共22条,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共6条。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隐患和违法行为定义、举报人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奖励制度及工作原则等内容。第二部分是具体实施要求,共13条。规定了举报方式、应予奖励范围、“吹哨人”“信息员”作用、举报奖励办理程序、奖励数额、不予奖励范围、举报人合法权益、保密规定、救济途径、奖励资金安排等内容。第三部分是附则,共3条。规定了举报奖励统计上报、工作监督以及实施时间等。
《实施办法》规定全县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以及受理举报的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24小时受理举报。举报人既可以通过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方式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50 举报电话”举报。同时,《实施办法》分别明确了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瞒报谎报事故的举报奖励标准。对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每条奖励50元,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以及不实施奖励的情形。
发布会上,南昌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胡春仁、小蓝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俊贻先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华网、江西日报、大江网、南昌日报、洪观新闻、南昌广播电视台《每日新闻》、南昌广播新闻频率、南昌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