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南昌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拟订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相关规程和标准的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 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 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 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 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 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 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 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 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 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 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转变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 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 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 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 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 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 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后勤服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综合考核。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承办重大、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规范性文件并 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防汛抗旱救灾防震和物资保障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 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 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 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 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 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防 治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 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 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 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 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 程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监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 质勘探)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监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 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 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 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主要领导:万勇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澄碧湖大厦东路人防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1-857156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依据:南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42号),南昌县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县直部分党政机关内设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编办发〔202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