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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中高考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6-01 11:21
  • 来源: 南昌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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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中高考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八月湖街道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庆,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为切实加强“中高考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高考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中高考及端午”期间,特别是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食品消费集中,市场需求旺盛,是食品消费和群体性聚餐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对“中高考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深入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八月湖街道办和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中高考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从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各个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节日食品抽检力度,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重点对农畜水产品、农药兽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以及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检测,严格畜禽上市检疫制度,确保种、养殖源头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持续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管,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安全。

(二)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中高考及端午”期间,要突出粽子、婴幼儿配方乳粉、肉与肉制品、儿童食品、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检查。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粽子、肉与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粮食制品、糕点、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食品店、旅游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加大对商场、超市、食杂店、街头临时市场等销售节日礼品的检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把准入关,加大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督促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依法监督节日食品经营者建立查验登记和落实进货台账制度,切实加强对节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集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以餐饮服务集中区、旅游景区、农家乐等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城镇婚宴寿宴、农村聚餐酒席等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的监督检查,各地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两员”作用,做到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和使用,食品加工操作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的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加强食品采购检验,不得采购无标识标签食品、过期失效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食品安全意识。

(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中,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双安双创”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根据“中高考及端午”期间人群较为集中的特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放心食品,倡导理性消费,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主要工作和食品抽检等重要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对节日期间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反馈,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四、建立值班制度,积极做好防范应对

(一)切实加强节日值班。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要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二)认真做好防范应对。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并做出及时、合理的处置。对重大敏感信息要做好应对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在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南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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