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湖街道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社区:
为深刻汲取萍乡上栗“5.3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落实街道社会精细化治理有关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安委会部署要求,决定在八月湖辖区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抓实抓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为平安八月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八月湖街道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茂福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奇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万 辉 党工委委员、昌南新城派出所所长
杨 艳 行政执法办主任
李 翔 司法所所长
吴志宏 县市监局八月湖分局局长
胡华明 城管中队中队长
王宝坤 交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刘 勇 社会治理办、应急办主任
李清根 市监局八月湖分局副局长
李雪鹏 市监局八月湖分局副局长
陈 杰 昌南新城派出所中队长
陈来龙 城管中队副队长
李 丽 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
各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负责人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南新城派出所。由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勇、肖丹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性工作。
三、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季节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全力排查整治烟花爆竹产、销、运、储、放等环节安全隐患,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重点
(一)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地下室/储藏间等易滋生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二)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及零售店;
(三)易被用于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小商店、杂货铺以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寄递、物流渠道;
(四)易被用于贩卖烟花爆竹、传播制爆犯罪方法的互联网站、抖音、快手、微信等网上空间;
(五)曾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被打击处理过的相关人员,以及掌握烟花爆竹制作和大型焰火燃放技术人员;
(六)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高铝酸盐、氯酸盐、硝酸盐等原材料;
(七)其他易滋生涉烟花爆竹风险隐患的区域、场所、部位。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面”上排。根据街道社会精细化治理网格摸排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组织街道应急办、派出所、执法办、市监、城管、社区、群防群治等力量,按照“不漏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间”的原则对街道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出租房屋、地下室、储藏间、废旧厂房、杂货铺、寄递物流店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合力查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小作坊。同时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社交软件等新媒介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摸排核查,全力封堵网上非法售卖途径。
(二)强化“线”上查。交警部门和城管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认真查验来自重点地区的可疑厢式大货车、面包车等车辆,核对相关审批手续,严查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加强对车站、公交、地铁等地的安全检查,严查非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行为。紧盯烟花爆竹生产厂区、批发储存仓库等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可以车辆、人员,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强化“点”上控。市监、社区等部门紧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环节,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零售店等点位的监督检查,严查烟花爆竹流向,严防烟花爆竹流进流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安防范要求,注意签订安全责任书,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派出所和城管在辖区内检查发现烟花爆竹零售、无证摊贩、沿街兜售等违规行为,会同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查处,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四)强化要素管控。派出所等部门全面摸排辖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相关人员和其他涉爆重点人员底数,逐一登记纳管,开展法制教育,落实动态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对曾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涉药工序人员及掌握烟花爆竹制作技术人员,登记造册排查,纳入监管视线。同时加强黑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制作原材料的流向监控,严防烟花爆竹原材料非法流失。
(五)强化安全监管。对申请举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严严格审查燃放级别、燃放资质、燃放方案,严格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派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安全预案、安全警戒、消防救援等工作。
(六)强化打击处理。建立健全多部门情报汇商、线索转办、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强化涉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邮寄等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发现涉及相关主管部门案件,及时转办处置。
(七)加强宣传发动。坚持宣传为先、积极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工作,曝光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典型案件以及追责结果,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全民参与“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严峻形势,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挂点社区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负责各挂点社区范围内此项工作开展,狠抓此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协调配合,推动专项行动协同共进、信息共通,切实形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情况收集、报送并按时上报《八月湖街道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进度情况统计表》(附件),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领导小组。
联系人:刘勇(社会治理办) 15170075373
肖丹(昌南新城派出所)15079026636
南昌县八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