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分别于8月17日通过“赣政通”平台、于8月24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示,广泛征求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县直单位意见,收到县财政局提出的4点意见和建议:
1、“请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测算,列入明年的政府预算,并实现资金绩效管理。”我局对2023年的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汇总,至第二季度,我局共应支持97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扶持资金6470万元(含去年申报今年支付的17家主体、1850万元)。
2、关于部分资金奖补内容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我局予以采纳,并在《办法》中进行了相应调整。
3、关于“单个经营主体年度奖补限额”的补充说明,我局认为“年度”即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且解释权在我局,无需进行另外说明。
4、根据县财政局意见,对第19条的部分文字表述内容进行了删除。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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