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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352688--2023-005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03-06
文件编号: 南政发【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南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及城区基准地价电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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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发〔2023〕4号

关于公布南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加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0号)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相关规程,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对我县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南昌县城区。

二、本次基准地价以2022年7月1日为估价期日,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用途,依据其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在设定开发利用条件下的平均土地权利价格。

三、南昌县城区采用分类定级,商服用地划分为5个级别、住宅用地划分为6个级别、工业用地划分为4个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4个级别。

四、具体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以南昌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准地价图为准。

附件:1.南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表

2.南昌县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附件 1

南昌县城区基准地价成果表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土地用途

单位

商服用地

元/m2

3667

3150

2568

2077

1379

/

万元/亩

244.47

210.00

171.20

138.47

91.93

/

住宅用地

元/m2

4086

3156

2565

1774

1146

802

万元/亩

272.40

210.40

171.00

118.27

76.40

53.47

工业用地

元/m2

431

405

304

234

/

/

万元/亩

28.73

27.00

20.27

15.6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第一大类

(科研、新闻出版用地)

元/m2

1438

1136

835

512

/

/

万元/亩

95.87

75.73

55.67

34.13

/

/

第二大类

(机关团体、教育、文化、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社会福利)

元/m2

1194

965

735

474

/

/

万元/亩

79.60

64.33

49.00

31.60

/

/

第三大类

(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元/m2

538

424

310

206

/

/

万元/亩

35.87

28.27

20.67

13.73

/

/

基准地价内涵:

土地权利状况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基准地价的估价时点为2022年7月1日;商服用地、住宅用地设定为“六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供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为“五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的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8,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第一类(科研、新闻出版用地)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第二类(机关团体、教育、文化、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社会福利)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第三类(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1.0;设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附件2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印发

南政发〔2023〕4号关于公布南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南昌县城区A0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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