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发〔2023〕8号
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实干奋进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小蓝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实干奋进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实干奋进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
1.申请县(区)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办事指南 1
2.申请县(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奖励政策办事指南 4
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实施细则 7
4.关于鼓励引才招工的实施细则 11
5.失业保险支持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实施细则 13
6.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14
7.获得用水服务指南 17
8.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用气办事指南 21
9.促进大宗消费实施细则 26
10.繁荣电商经济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29
11.“江西出口名牌”奖励实施细则 33
12.外贸企业扶持实施细则 35
13.扶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实施细则 40
14.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扶持措施实施细则 42
15.关于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实施细则 47
16.关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的实施细则 49
17.“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实施细则 51
18.关于大力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实施细则 54
19.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的实施细则 58
20.申请县(区)强化企业梯次培育奖励办事指南 67
21.关于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细则 69
22.关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实施细则 72
23.关于加大对企业技术成果交易的支持力度的实施细则 78
24.关于开展补链延链工程的实施细则 84
25.关于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的实施细则 88
26.关于支持工业企业上台阶的实施细则 92
27.南昌县“政采贷”业务申请服务指南 96
28.关于异地迁入上市、挂牌企业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99
29.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实施细则 102
30.企业用汽补贴实施细则 107
31.企业淘汰、关停生物质锅炉补贴实施细则 109
32.旅游节庆活动奖励办事指南 111
33.旅游专列团队、旅游大巴团队、旅游累计人次、研学游团队
奖励办事指南 114
34.旅游企业免门票配套和奖补办事指南 122
申请县(区)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
政策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加大服务业支持力度
二、事项内容
1.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不重复享受。
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上半年营收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上半年的,给予净增额1%的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半年营收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同比增长1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上半年的,给予净增额1%的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上半年营收3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20%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上半年的,给予净增额1%的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当年获得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2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县(区)内规上服务业企业
五、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内且正常经营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2.获得2023年度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和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
六、办理流程
1.县发改委按照县(区)政策兑现安排,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兑现通知为准;
2.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区经发局根据要求梳理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至县发改委;
3.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先后对企业名单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
4.县发改委形成政策兑现资金计划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发改委;
5.县发改委按资金计划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企业。
七、申请材料
企业提供2022年上半年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金三系统打印并加盖税务专用章和企业公章)和2023年上半年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金三系统打印并加盖税务专用章和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兑现通知另行下发
九、申请方式
线上渠道:通过“惠企通”平台申报
线下渠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提出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发改委产业发展股
联系人:熊磊
联系电话:13576281810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北大道99号澄碧湖大厦二楼220室
咨询电话:0791-85720012
申请县(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
奖励政策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做优做强数字经济
二、事项内容
1.2023年上半年新增纳入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对现有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上半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同比增长15%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县(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
五、申请条件
纳入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六、办理流程
1.县发改委按照全县政策兑现安排,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兑现通知为准;
2.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区经发局根据要求梳理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至县发改委;
3.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先后对企业名单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
4.县发改委形成政策兑现资金计划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发改委;
5.县发改委按资金计划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企业。
七、申请材料
企业提供2023年上半年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金三系统打印并加盖税务专用章和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兑现通知另行下发
九、申请方式
线上渠道:通过“惠企通”平台申报
线下渠道:符合条件的向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提出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发改委产业发展股
联系人:熊磊
咨询电话:13576281810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北大道99号澄碧湖大厦二楼220室
咨询电话:0791-85720012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实施细则
二、事项内容
创业担保贷款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四、服务对象
1.个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企业:①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微企业名录);②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3.以下人员情况不能享受创业贷款:营业执照异常与注销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征信记录不良人员、任何形式就业人员。
五、申请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最高额度为2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在校学生视同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与贴息。(对稳定经营2年以上的创业者可享受全额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参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三)反担保措施
1.省内各地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2.资产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房屋建筑物、个人住宅等);
3.有价证券质押(存单、债券、其他有价证券等)。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个人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人才个人创业,需申请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内学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之一。
(二)小微企业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七、申请时间
工作日
八、申请方式
线上线下同时受理
九、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十、办理部门
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12357
关于鼓励引才招工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鼓励引才招工
二、事项内容
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百场校招”专项招聘活动,积极推进十万人才来昌留昌工作,对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赣办发〔2023〕2号),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6万元补助。
三、政策有效期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五、申请条件
大型线下招聘活动: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
中型线下招聘活动: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
小型线下招聘活动: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
六、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大型、中型、小型线下招聘活动开展相关材料至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全材料的全部内容;
3.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补贴。
七、申请材料
佐证企业参会相关材料
八、申请时间
招聘会开展后
九、申请方式
线下: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10627
失业保险支持一般企业稳岗
返还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支持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二、事项内容
对少裁员或不裁员企业返还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三、政策有效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企业在县(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裁员率补贴标准以省市最新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
七、申请材料
无
八、办理部门
南昌县就业创业中心失业保障股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10786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待定
四、服务对象
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
五、申请条件
1.4月16日后新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
2.新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
3.未享受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六、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公示→拨付
七、申请材料
1.企业经营许可证、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吸纳监测对象花名册;
4.吸纳监测对象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工作照片。
八、申请时间
待定
九、申请方式
线下申报
十、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就业创业中心就业援助股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12307
附件
江西省一次性吸纳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个人代码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单位银行账户 名称 单位银行账号
发放银行
单位经办人 单位经办人 电话
申请人数 招用 名2022年度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
一次性吸纳
补助标准 按每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一次性吸纳补助人员名单(该表不限三行,可增加行数)
序号 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个人代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单位经办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下载后自行打印,加盖公章和签名后作为材料上传。
获得用水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我司供水范围内个人用户,单位用户新建工程项目的用水报装。
二、用水报装渠道
用水报装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一站式办理。
(一)线上办理
1.个人或单位用户可通过电话预约、上门办理(预约电话85982817/85982812);
2.通过南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多审合一”选择区划南昌县,按部门分类选择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二)线下渠道
1.南昌县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综合窗口办理(富山大道1128号1楼);
2.我司用水报装服务网点办理(莲西路555号服务大厅);
3.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供水专窗办理(莲富路888号1楼)。
三、用水报装材料
①用户身份证明(个人用户: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军官证任意一份;单位用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任意一份材料);
②可供水证明材料(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立项文件。其他证明(社区、村委以上单位盖章)中任意一份材料)。
四、用水报装环节
申报设计、验收通水。
五、用水报装时限
3个工作日内完成挂表通水(不含商务谈判,签订施工合司,办理外线审批等时间)。
六、用水报装费用
1.用水报装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喜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江西省建设工程洁价管理局《江西省造价信息)等文件精神执行。
2.用户申报用水涉及的外线工程,由我司自行投资建设,不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七、容缺受理、先通后补
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先通水再补交费用。在申请单位做出书面承诺且征信良好(在信用中国(江西南昌)连续3年无不良记录)的情况下,个人及企业用户用水报装,可实行容缺受理,即来即办。在双方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后,可先行通水,通水后10个工作日内补交相关费用。
八、申请材料
(一)业务变更流程
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业务办结
(二)更名、过户业务所需资料
1.提供用水户号并缴清水费;
2.有效产权证明;
3.个人用户提供产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户提供双方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用户提供开票资料(备注发票类型),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4.填写《业务变更申请单》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
(三)销户业务所需资料
1.提供用水户号并缴清水费;
2.有效产权证明(个人用户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明,单位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销户业务申请单》;
4.供水企业安排人员拆表销户。
九、投诉处理热线
南昌县供水24小时服务热线:0791-85712413;952525
十、供水服务窗口
1.南昌县富山大道1128号行政审批局1楼水电气综合窗口;
2.南昌县莲西路555号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大厅;
3.南昌县莲富路888号房管局1楼供水服务窗口。
十一、微信服务公众号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用气办事指南
一、非居民客户报装程序
(一)报装条件
用气场所已确定装修方案、用气设备适配管道天然气、建筑产权清晰、产权单位或业主同意、用气地址附近已配套市政燃气管道。
(二)申报材料
1.工改系统用气报装零材料。
实行“零材料、零申报、零跑腿”三零受理,由工改系统向我司推送客户相关信息,客户无需再提交材料。
2.其他渠道用气报装1份材料。
提供1份材料: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立项文件、其他证明(如业主同意申请用气证明等)。
(三)流程时限
1.用气报装(适用图集的一般项目1个工作日内完成)
非居民客户需要使用燃气的,可通过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以及24小时对外服务电话(0791-88612777,96166)申报,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业务受理部门以及入驻的南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燃气窗口办理,我司将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主动对接,全程协助客户办理用气业务。我司不定期开展的市场调研工作中,亦会主动了解客户用气需求,接受现场申报。燃气公司将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完成现场勘查、方案确定预算报价等工作;并依据工程造价与客户商洽、签订安装合同。
2.验收通气(适用图集的一般项目2个工作日内完成)
签订安装合同并支付工程首款后,燃气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安装。工程完工后,客户经理将通知客户缴纳工程尾款、预存气费,并约定通气点火时间。所有非居民客户通气点火前,均要提前联系设备厂商自行完成用气设备(燃具,应具有熄火保护装置)与户内燃气管道阀门的连接,用气场所均要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并与紧急切断阀联动。
二、惠企便民八项举措
(一)预约办理
企业获得用气,可进行预约办理,并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营业网点:
南昌县公司营业处(地址:南昌县洪州大道1089号、电话:0791-88612777);
南昌县公司向塘营业处(地址:南昌县向塘世纪星城银河西路888号、电话:0791-88612777);
2.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地址:南昌县洪州大道1089号、电话:0791-85789317);
3.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网上营业厅以及微信公众号;
4.市政公用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166”;
5.赣服通燃气专厅;
6.江西政务服务网。
(二)只跑一次
南昌县燃气有限公司供气服务已入驻南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址:南昌县富山大道1128号、电话:0791-85778512)和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南昌县莲富路89号、电话:0791-85712931)。
两处政务大厅均可办理获得用气业务。企业在政务大厅办理其他事项时,可以同步办理燃气业务,南昌燃气将指派专人对接。
(三)先通后补
在信用中国(江西南昌)平台(或国内其他权威评级机构)进行过信用评价且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申报的管道燃气安装项目(适用标准图集的项目除外),在缴纳70%的燃气安装工程款并做出书面承诺后,供气企业可先行受理并组织施工,并依据申请单位承诺,实施先通气后补缴工程尾款。
(四)上门服务
开展服务前置,通过主动对接,信息共享,提前获取客户用气需求提前出具供气方案,提前将供气管网铺设至建筑区划红线位置,大幅缩减接气时间,通过“三进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与园区、社区、企业零距离,面对面交流,接受用户咨询宣传用气常识,了解企业用户所想所需,有针对性的提供特色服务。
(五)过程随访
针对企业用气报装,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全程跟踪办理进度、适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倡导“主动服务”,追求获得用气服务“零差错”。
(六)免收表费
企业客户新装管道燃气,按照成本价与客户签订管道燃气安装合同,免收计量表具费用,进一步降低客户用气门槛。
(七)快速报价
编制标准图集,对适用标准设计图集的项目,实施快速报价、快速签约。
(八)暖心服务
企业客户,每年度可享受1次免费的入户安全检查,并可以提供预约上门安检服务。根据企业用气特点及个性化需求,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节假日施工、点火,选配用气设备等)。
三、投诉处理
1.服务热线:0791-88612777、96166;
2.一般性咨询即刻处理完毕;需核查处理的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供气保障
1.承诺为用户提供稳定的燃气供应。因检修、维修及其它工程需要暂停燃气(紧急情况除外)供应时,提前48小时通知客户,并于燃气暂停供应后24小时内恢复,管道燃气因抢修暂停供应24小时以上的,采取措施保证用户生活用气。
2.承诺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96166),遇燃气安全紧急情况,在收到报警信息后县区30分钟到达现场、县郊45分钟内到达现场。
五、违章举报
(一)违章举报电话:0791-88612777、961662。
(二)违章举报内容
1.私自在城市供气设施上或贸易结算气表外接管用气;
2.私自改动贸易结算气表位置,拆除气表铅封,损坏气表;
3.暂停供气的用户又私自接管用气;
4.私自拆换贸易结算气表;
5.其他违反有关供气规定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我司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经查实后,按追缴气费金额的20%奖励首个举报人。
促进大宗消费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汽车钜惠·豪购昌南”汽车促销活动
二、事项内容
对在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在南昌县内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取得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并在我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发放一次性电子消费券。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以及个人消费者购买二手车不享受补贴。
三、政策有效时间
1.电子消费券申请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2.消费券核券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汽车销售商:在南昌县内的汽车经销企业(汽车经销企业范围为:独立法人、税务登记均在南昌县内且纳入限上统计的企业,同时须在南昌县开设实体门店)。
核券商户:县域范围内重点限上餐饮、家电、商超、文旅企业。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在指定的汽车经销商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取得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并在我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五、申请条件
在指定的汽车经销商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取得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并在我市上牌。
六、补贴标准
购车价(不含增值税)在10万元以内的,给予车主2000元一次性消费补贴;
购车价(不含增值税)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给予车主3000元一次性消费补贴;
购车价(不含增值税)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给予车主4000元一次性消费补贴;
购车价(不含增值税)在3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车主5000元一次性消费补贴。
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仅用于可在南昌县指定的县域范围内重点限上餐饮、家电、商超、文旅企业使用。每名车主仅限1辆车享受补贴,如同时购买多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补贴。在活动期内,上述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先购先得,补完为止。
本次活动消费券核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24时,请已领取的消费者限时完成核券,过期作废。
七、办理流程
由南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汽车4S店门店根据消费者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行驶证等资料,通过农行指定受理通道,按要求录入消费券发放申请资料。
在申请资料完备且发票等可查询情况下,农行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通过农行APP发放给消费者。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南昌县商务局 涂璇
联系电话:0791-85712827
九、注意事项
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繁荣电商经济补贴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繁荣电商经济
二、事项内容
对限上零售企业在国内外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进行补贴,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相关费用(技术服务费、品牌注册费、推广费)的10%予以补助。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对注册在南昌县,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限上独立法人零售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1.南昌县辖区内满足相关条件的独立法人零售企业;
2.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国内外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店铺,产生了店铺支出的相关费用。
六、补贴标准
对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限上零售企业在国内外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进行补贴,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相关费用(技术服务费、品牌注册费、推广费)的10%予以补助。且网络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含)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网络零售额为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网络零售额为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属地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履行有关程序后,由县商务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将相关资金拨付到县商务局,再由县商务局据实转拨到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由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将资金及时拨付给零售企业。
八、申请材料
1.南昌县繁荣电商经济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店支出费用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
4.1-6月网络零售额汇总及后台截图证明材料;
5.完税证明、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第1项需提供原件,第2—6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申请时间
2023年7月31日前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南昌县商务局 余月琴
联系电话:0791-85712827
附件
南昌县繁荣电商经济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人
单位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实际支出费用(元)
申请补贴金额(元)
开户银行
账号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申请企业无需填写
所在地XXX乡镇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备注:表格请制作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除签名外,请勿手写。
本表一式三份,单位、所属乡镇、县商务局各执一份
“江西出口名牌”奖励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扶持外贸企业提升名牌
二、事项内容
2023年期间获得“江西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人民币扶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县(区)内的外贸企业
五、申请条件
对2023年期间获得“江西出口名牌”称号的南昌县外贸企业。
六、办理流程
企业递交资料给所属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进行初审,南昌县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会计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以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或内部签发文明确有关事项,南昌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或内部签发文拨付扶持资金至南昌县商务局,由南昌县商务局负责兑现。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获得“江西出口名牌”称号的佐证材料;
4.真实性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日-31日提出申请。
九、申请方式
提交纸质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24年二季度兑付资金
十、办理部门
南昌县商务局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75199
外贸企业扶持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扶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模式(线上展销会或独立站)开拓国际市场。
二、事项内容
对2023年度出口2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2023年度参加线上展销会,给予每个展会每家企业实际参展费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1.3万元的资金支持;对2023年度通过本地化运营中心第三方跨境服务商自建海外营销多种语言品牌独立网站,专门用于开拓国际市场的线上销售渠道的外贸企业,入网年度业务推广费或服务费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1.3万元资金支持。省市县三级补贴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的费用。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县(区)内的外贸企业
五、申请条件
对2023年度出口2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2023年度参加线上展销会,给予每个展会每家企业实际参展费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1.3万元的资金支持;对2023年度通过本地化运营中心第三方跨境服务商自建海外营销多种语言品牌独立网站,专门用于开拓国际市场的线上销售渠道的外贸企业,入网年度业务推广费或服务费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1.3万元资金支持。省市县三级补贴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的费用。
平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取得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②从事业务并运营一年以上;③供应商注册数超过100万家;④采购商注册超过500万家;⑤年访问量超过一亿次;⑥具有五种以上语言版本。
六、办理流程
企业递交资料给所属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进行初审,南昌县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会计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以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或内部签发文明确有关事项,南昌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或内部签发文拨付扶持资金至南昌县商务局,由南昌县商务局负责兑现。
七、申请材料
(一)线上展销会扶持申报材料
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线上展平台公司签订的合同;
4.平台公司出具的付款通知;
5.外贸企业的银行付款凭证,必须是银行盖章的付款凭证;
6.有关费用支出的合法凭证发票;
7.平台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线上参展的截图和网址;
9.线上平台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
10.线上平台供应商注册数、采购商注册数、年访问量、具有五种以上语言版本的证明材料;
11.真实性承诺书。
(二)独立站线上销售扶持申报材料
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合同;
4.平台公司出具的付款通知;
5.外贸企业的银行付款凭证,必须是银行盖章的付款凭证;
6.有关费用支出的合法凭证发票;
7.平台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入驻平台自建海外营销多种语言品牌独立网站截图和网址;
9.线上平台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
10.线上平台供应商注册数、采购商注册数、年访问量、具有五种以上语言版本的证明材料;
11.真实性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日-31日提出申请。
九、申请方式
提交纸质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24年二季度兑付资金。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商务局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75199。
附件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海关代码
企业开户银行名称
企业开户银行帐号
申请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申请金额
项目简介:
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推荐意见:
县商务局审核意见:
拨付扶持资金: 万元人民币
年 月 日 县财政部门复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需填写全称;
2、本表格一式两份、所附材料一式一份。
扶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
保险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扶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二、事项内容
对2023年出口创汇额2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向经财政部批准具有短期出口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中小企业保单或综合险保单,按照当年实际保费的20%给予保费扶持;每户企业最高扶持不超过20万元。企业同时享受省、市、县出口信用保险扶持的,出口信保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缴纳的保费。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南昌县内的外贸企业
五、申请条件
2023年出口在20万美元(含)以上并向经财政部批准具有短期出口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中小企业保单或综合险保单且缴纳保费。
六、办理流程
企业递交资料给所属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进行初审,南昌县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会计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以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或内部签发文明确有关事项,南昌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或内部签发文拨付扶持资金至南昌县商务局,由南昌县商务局负责兑现。
七、申请材料
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与经财政部批准具有短期出口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机构签订的投保合同文本复印件;
3.企业向保险机构交纳保费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5.真实性承诺书。
八、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日-31日提出申请。
九、申请方式
提交纸质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24年二季度兑付资金。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商务局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75199。
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畅通
扶持措施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扶持措施
二、事项内容
鼓励本土企业通过南昌中欧(亚)班列、铁海联运等国际物流通道进出口货物,并按照省市口岸“三同”政策及县铁海联运政策给予相应补贴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一)省市口岸“三同”政策
本省的外贸企业;本市的外贸企业、平台企业、承运企业、物流企业;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具体内容见《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2023年全省口岸“三同”试点专项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2023年南昌市口岸“三同”试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复函》。
(二)县铁海联运政策
本县的外贸企业、承运企业、营运企业、货代企业及在南昌国际陆港设立办事处的船公司;支持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具体内容见2023年度《关于印发南昌县铁海联运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五、申请条件
(一)省市口岸“三同”政策
在南昌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平台企业、承运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南昌铁海联运进出口货物的本市外贸企业;在江西省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进出口数据统计在江西省内的通过南昌铁海联运线路进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
(二)县铁海联运政策
在南昌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行为,信用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南昌国际陆港发运铁海联运进出口国际集装箱的外贸企业、承运企业、运营企业、货代企业及在南昌国际陆港设立办事处的船公司。
六、办理流程
(一)省市口岸“三同”政策
1.组织承运企业收集资料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平台企业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
3.县商务局(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征求向塘开发区部门意见后联合向塘开发区行文报县政府办公室;
4.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批示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至向塘开发区,并由向塘开发区拨付至企业。
(二)县铁海联运政策
1.企业递交申报资料给所属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进行初审;
2.县商务局(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3.县财政局负责程序性审核,按照县商务局(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对专项资金的审核意见及县政府的相关纪要或内部签发意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七、申请材料
省市口岸“三同”政策与县铁海联运政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类别相同,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主要包括:
1.申请表(详见度申报通知);
2.信用承诺书(详见申报通知);
3.营业执照;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运量证明;
6.铁路运单及相应报关单复印件;
7.专项审计报告;
8.集疏证明及场站作业费用结算凭证;
9.相关文件或批复等项目建设依据;
10.项目合同和相应的资金支付凭证。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商务局(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
十、承诺办结时限
自全部申报材料提交完毕后90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县商务局(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5711396。
附件
南昌县铁海联运扶持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海关代码
企业开户银行名称
企业开户银行帐号
申请项目名称 支持通过铁海联运进出口货物。
支持优化铁海联运服务举措。
支持开展外贸集装箱吊装移位等业务。
支持开展进出口代理业务。
支持开展提还箱业务。
支持地方电子口岸建设。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申请金额
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商务局(县口岸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需填写全称;
2、本表格一式两份、所附材料一式一份。
关于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二、事项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三、政策有限期
2022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纳税人
五、办理流程
1.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申报;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的,将电子数据读入审核系统,通过审核系统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将申报资料传递至审核岗;核对有误的,不予受理,通过审核系统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需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原因。
六、申请方式
1.线上: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线下:办税服务厅。
七、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其他类出口企业在6个工作日内。
八、办理部门
南昌县税务局
九、咨询方式
联络人:万慕旻
联系电话:0791-85722359
关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二、事项内容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五、申请条件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六、办理流程
申报时自行选择
七、申请材料
增值税申报表
八、申请时间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九、申请方式
电子税务局或上门办理
十、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及电子税务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罗新旻
联系电话:0791-85738698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二、事项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县(区)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我县个体工商户;
3.我县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办理流程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减免。
七、申请材料
相关申报表
八、申请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办理部门
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罗贤辕
联系电话:0791-85738698
关于大力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
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大力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
二、事项内容
对纳入县(区)数字化改造(含“5G+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培育库的制造业企业并在当年付诸实施的,补贴其与数字化改造相关联的软硬件投入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在县(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项目原则上须纳入县(区)数字化改造(含“5G+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培育库;项目建设地在县(区),项目备案等手续齐全,其中500万以上项目(含500万)需进入全市工业投资统计范畴;
3.申报项目须由具备5G网络建设运营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进行总集成。项目金额以项目合同及为该合同开具的企业增值税发票为准(项目增值税发票允许在政策期内跨年度申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
4.申报的“5G+智慧工厂”项目必须含有5G专网(指专为申报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的5G专用网络),并符合“5G+人工智能”与生产制造全生命周期中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物流、产品服务等过程中至少2项进行有机融合(其中生产制造环节必须融合),取得有效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等成效之一的基本条件,须通过市工信局或县区主管部门组织的“5G+智慧工厂”专家技术认定。
六、补助方式
可采用阶段兑现和整体兑现两种方式。
(一)阶段兑现:针对完成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物流、产品服务等过程至少2项(其中1项必须为生产制造环节),并取得相应成效的项目,可进行阶段兑现;待合同全部完成并投产见效后,可再次以整体项目申报(此次兑现金额将扣除前期已兑现金额)。
(二)整体兑现:完成合同内的所有项目并投产见效后,再进行项目申报,实施整体兑现。
七、办理流程
1.由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区经发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工局会同小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需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
4.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奖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拟奖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八、申报材料
1.兑现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可行性报告;
4.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投入软硬件、设备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发票日期、发票号码);
6.项目合同发票;
7.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九、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十、申请方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小蓝经开区经发局;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范围外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有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县科工局。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
十二、办理部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产业发展股
小蓝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
十三、咨询方式
县科工局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91-85712873
区经发局工信科联系电话:0791-85773553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二、事项内容
对企业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计划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购买设备发票额的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租赁、新购置标准厂房的,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或购置补贴,其中,租赁标准厂房的,原则上按不低于8元/(平方米·月)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为2年(第二年需生产经营性税收比上一年增长15%及以上才予以补贴);购置标准厂房的,按1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标准厂房管理运营单位每推荐升规1家规上工业企业的奖励其2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五、申报条件
(一)技改补助
1.项目实施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地在县(区)范围内;
2.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
3.项目性质属于技改项目,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齐全,备案批复时间在近两年内;
4.项目上一年度购买设备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齐全。原则上按项目上一年度购买设备的发票额(不含税)按比例计算应获补助金额;
5.项目建设程序合法依规定,项目实施主体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厂房补贴
1.申报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在县(区)的企业;
2.已获得当年市级升规入统奖励资金的企业;
3.新升规企业实际生产场地为租赁或购置的标准厂房。
六、办理流程
1.由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区经发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工局会同小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需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
4.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奖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拟奖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申报材料
(一)技改补助
1.兑现申请表;
2.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3.项目简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
6.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
7.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发票认证清单原件,用红笔勾勒出设备采购发票号码,排序与申报表中填报的设备采购明细对应;
8.生产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购买生产设备的增值税发票,排序与申报表中填报的设备采购明细对应;
9.根据审核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厂房补贴
(1)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企业补贴
1.兑现申请表(附件1);
2.所租赁或购买的标准厂房项目立项备案书;
3.标准厂房租赁(购买)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标准厂房租赁(购买)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根据审核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2)运营单位推荐奖励
1.兑现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标准厂房项目立项备案书;
4.标准厂房运行管理基本情况介绍;
5.所在地出具的标准厂房管理运营单位推荐升规企业的证明;
6.根据审核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小蓝经开区经发局;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范围外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有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县科工局。
十、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
南昌县中小企业服务局
小蓝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
十二、咨询方式
县科工局联络人:周佩帆
联系电话:0791-85711261;
县中小企业局联络人:夏振凡
联系电话:0791-85710069;
区经发局联络人:滕周华
联系电话:0791-85773553。
附件1
兑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申请条款 第 条
企业符合该条款的主要情况描述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本次提交的关于兑现XXX政策《第XX条的XXX补助政策》申请材料真实可靠,数据与事实情况相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附件2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申报表
企业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所属产业 是否规上企业
注册地址 所属县区
上年度资产总额(万元)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开竣工时间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其中设备投资(万元)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编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从工艺、设备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改造简单描述项目实施内容和技术路线等)
设备采购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采购台
(套)数 采购总金额(万元) 发票号码 不含税金额(万元)
预计效果 (减少用工数、实施后用工数、产值、利税、节能减排、优质品率、人均产值提高率等)
附件3
项 目 简 介
(限800字以内)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四、预计经济效益
五、项目建设地点及起止年限
六、项目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投资进度及形象进度)及完工验收时间安排
申请县(区)强化企业梯次培育
奖励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强化企业梯次培育
二、事项内容
对获得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奖励15万元、10万元;获得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奖励30万元、2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四、服务对象
已获得省、市“专精特新”、省级“专业化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
五、申请条件
2021年以来获得认定并已获得上级专项资金奖励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省级“专业化小巨人”,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审时对照上级认定文件及奖励资金拨付名单予以核查确认。
六、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
七、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八、申请时间
不固定期限,以省市相关文件下发时间及县(区)兑现通知时间为准。
九、申请方式
部门主动发起,无需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兑现通知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创新创业和融资促进科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夏振凡
联系电话:0791-85710069
关于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二、事项内容
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在县(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六、补助方式
实施整体兑现
七、办理流程
1.由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工局会同小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需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
4.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奖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拟奖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八、申报材料
1.兑现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工信部或省工信厅公布文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九、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十、申请方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小蓝经开区经发局;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范围外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有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县科工局。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
十二、办理部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能源管理股
十三、咨询方式
县科工局能源管理股联系电话:0791-85712181
关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二、事项内容
在落实《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办法》基础上,对上半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0万元(含)以上的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0万元(含)以上的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南昌县范围内注册,属于南昌市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单位在中国的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立案执行信息,在中国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未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信用信息异常;
3.申报单位须”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完成了2022年度企业研发相关情况报表填报工作。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申报材料要求,根据单位注册所属地域将资料提交到科技主管部门(小蓝经开区内企业提交至小蓝科创中心,小蓝经开区外企业提交至南昌县科工局科技股)。
2.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对照市级奖补文件进行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企业扶持项目补贴申请表》和《承诺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企业征信情况(登陆“信用中国”打印),并加盖公章;
4.拨款收据(盖财务章);
5.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如企业更名,附上更名批复材料(盖章)。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所在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县科工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梁婉江
联系电话:0791-85712590
附件1
企业扶持政策补贴申请表
(县(区)实干争先拼经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单位:元
申请扶持政策企业 XXXX公司
企业扶持政策补贴申请情况 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和文号
兑现金额: 小写:
大写:
研发投入: 2021年度
2022年度
企业类别: 高企□ 科技型中小企业□
规上企业□ 研发机构□ 其他□
企业申报意见:
本企业承诺:此次申报的项目真实可靠,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严格按照财政、科技部门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章):
法人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
(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表由享受扶持政策企业填报,一式一份。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附件2
承诺函
郑重承诺如下:
本企业不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641号)等文件规定的联合惩戒对象。
本企业此次申报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合法;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符合申报条件。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扶持资金,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若本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违反规定申报扶持资金,自愿承担包括退还扶持资金等法律责任。
企业(盖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加大对企业技术成果交易的支持
力度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加大对企业技术成果交易的支持力度
二、事项内容
在落实《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上半年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较上年同期:技术成果受让方每新增300万元实际技术交易额给予1万元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技术成果转让方每新增500万元实际技术交易额给予1万元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进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成果的受让方较上年同期新增300万元实际技术交易额以上的,及技术成果转让方较上年同期新增500万元实际技术交易额以上的。
五、申请条件
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注册登记两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技术交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订立合同,且合同类型属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等文件界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合同。
3.技术交易合同须按照属地原则经卖方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认定登记,登记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
4.申报单位在中国的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立案执行信息,在中国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未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信用信息异常。
5.申报单位必须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并完成了2022年度企业研发相关情况报表填报工作。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技术成果的受让方和技术成果转让方参照申报材料要求,根据单位注册所属地域将资料提交到科技主管部门(小蓝经开区内企业提交至小蓝科创中心,小蓝经开区外企业提交至南昌县科工局科技股)。
2.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对照市级奖补文件进行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企业扶持项目补贴申请表》和《承诺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企业征信情况(登陆“信用中国”打印),并加盖公章;
4.拨款收据(盖财务章);
5.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如企业更名,附上更名批复材料(盖章)。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所在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县科工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梁婉江
联系电话:0791-85712590
附件1
企业扶持政策补贴申请表
(县(区)实干争先拼经济--加大对企业技术成果交易的支持力度)
单位:元
申请扶持政策企业 XXXX公司
企业扶持政策补贴申请情况 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和文号
兑现金额: 小写:
大写:
研发投入: 2021年度
2022年度
企业类别: 高企□ 科技型中小企业□
规上企业□ 研发机构□ 其他□
企业申报意见:
本企业承诺:此次申报的项目真实可靠,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严格按照财政、科技部门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章):
法人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
(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表由享受扶持政策企业填报,一式一份。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附件2
承诺函
郑重承诺如下:
本企业不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641号)等文件规定的联合惩戒对象。
本企业此次申报加大对企业技术成果交易的支持力度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合法;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符合申报条件。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扶持资金,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若本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违反规定申报扶持资金,自愿承担包括退还扶持资金等法律责任。
企业(盖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开展补链延链工程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开展补链延链工程
二、事项内容
鼓励企业就近配套,对就近配套县(区)内其他制造业企业产品或高新技术服务(不含砂石、混凝土、燃气、砖瓦),金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按发票金额(不含税金)的1.0%、1.5%、2%、2.5%给予采购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主体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失信记录。
六、办理流程
1.由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区经发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工局会同小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需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
4.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奖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拟奖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申报材料
1.兑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产品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产品(服务)采购汇总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发票号码);
5.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发票认证清单原件,用红笔勾勒出产品发票号码,排序与4对应;
6.产品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购买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排序与4对应;
7.根据审核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小蓝经开区经发局;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范围外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有关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县科工局。
十、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
小蓝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
十二、咨询方式
县科工局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91-85712873
区经发局工信科联系电话0791-85773553
附件
兑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申请条款 第 条
企业符合该条款的主要情况描述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近两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环保、重大税收违法、安全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所提交的关于兑现XXX政策《第XX条的XXX补助政策》申请材料真实可靠,数据与事实情况相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关于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二、事项内容
首次获得NMP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临床试验批件并承诺在县(区)落地生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首次获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或相关临床备案并承诺在县(区)落地生产的企业,按照三类、二类器械的档次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主体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失信记录。
六、办理流程
1.由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区经发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工局会同小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需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
4.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奖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拟奖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申报材料
1.兑现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新药和新医疗器械注册批准文件或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企业相关承诺书:
5.项目竣工投产报告或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该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小蓝经开区经发局;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范围外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有关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县科工局。
十、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产业发展股
小蓝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
十二、咨询方式
县科工局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791-85712873
区经发局工信科联系电话0791-85773553
附件
兑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申请条款 第 条
企业符合该条款的主要情况描述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近两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环保、重大税收违法、安全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所提交的关于兑现XXX政策《第XX条的XXX补助政策》申请材料真实可靠,数据与事实情况相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上台阶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支持工业企业上台阶
二、事项内容
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500亿、200亿、100亿、50亿、10亿、5亿的,分别奖励500万、200万、100万、50万、10万、5万;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含)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上年度无基数新进规企业只需满足营业收入增量条件);对2023年营业收入增量达到1亿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10%以上(含)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上年度无基数新进规企业只需满足营业收入增量条件)。
三、政策有效期
2023/01-2023/12
四、服务对象
工业企业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税务及工商登记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亿、200亿、100亿、50亿、10亿、5亿的工业企业;
3.企业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及1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及15%以上的工业企业;
4.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增量达到1亿元及1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10%以上的工业企业;
5.申报主体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失信记录。
六、办理流程
1.由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区经发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
2.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工局会同小蓝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需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
4.通过审核确定的拟奖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拟奖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申报材料
1.兑现申请表;
2.具有合法自制的,并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本年度主营业收入及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数据;
3.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金三系统打印并加盖税务专用章);
4.根据审核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申请时间
待正式通知
九、申请方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小蓝经开区经发局;注册地在小蓝经开区范围外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有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县科工局。
十、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
小蓝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
十二、咨询方式
县科工局联络人:周佩帆
联系电话0791-85711261;
区经发局联络人:滕周华
联系电话:0791-85773553。
附件
兑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申请条款 第 条
企业符合该条款的主要情况描述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本次提交的关于兑现XXX政策《第XX条的XXX补助政策》申请材料真实可靠,数据与事实情况相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南昌县“政采贷”业务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政采贷”业务
二、事项内容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四、服务对象
中标南昌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五、申请条件
获得南昌县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办理流程
1.确定融资意向。银行可以根据中征平台上中标公告及采购合同寻找意向供应商;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也可在政采平台通过“登录中征平台”选项或者直接进入中征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上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双方确定融资意向。银行对供应商融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预授信,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银行开设融资回款账户。
2.融资申请及受理。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获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进入中征平台,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资料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自受理供应商融资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融资贷款利率按最高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100个基点执行,并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和附加其它条件。
3.账户管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做好账户管理工作,供应商、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应将银行开立的融资回款账户作为收款账号。
4.合同信息管理。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线上备案采购合同。
5.发放贷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发出提款申请时,金融机构根据中征系统推送的合同信息确认无误后,根据承诺函及融资协议的约定,在供应商提出符合条件的放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不得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账户信息。
6.推送支付信息。财政部门核对合同账户与贷款账户信息一致且无误后,将支付信息推送至预算一体化平台。
7.归还贷款。采购人将采购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的融资回款账户,供应商根据融资协议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银行按融资协议约定,从融资回款账户中收回贷款。
七、申请材料
南昌县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申请时间
自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至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确定融资意向。
九、申请方式
中标供应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合作金融机构提出线上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银行自受理供应商融资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
十一、融资贷款利率
融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100个基点执行,并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和附加其他条件。
十二、办理部门
合作银行:兴业银行南昌分行、九江银行南昌分行、邮储银行南昌分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南昌分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建设银行南昌分行、工行南昌胜利支行。
十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余晓勇
联系电话:0791-85716072
关于异地迁入上市、挂牌企业扶持
政策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实施异地迁入上市、挂牌企业扶持政策
二、事项内容
支持异地上市、挂牌企业迁入我县(区):
1.对注册地迁入我县(区)的上市企业主体,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县纳税的,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
2.对注册地迁入我县(区)的挂牌企业主体,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县纳税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3.对迁入我县(区)的具有较大影响力、产业带动作用强的上市、挂牌企业主体,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加大奖励力度。
三、政策有效期
2022/08-2025/08
四、服务对象
注册地迁入我县(区)的上市、挂牌企业主体
五、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为从原注册地迁入我县的县域外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异地“借壳”上市后迁入)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且正常经营并依法在我县纳税。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通过惠企政策兑现综合窗口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2.受理:惠企政策兑现综合窗口或者部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申报信息进行预审、受理;
3.审批:部门相关科室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批复;
4.资金兑付:审批通过后,部门将审批结果相关信息反馈给财政,财政通过国库向银行发送支付指令,银行将兑付金额支付到企业对公账户;
5.办结:财政将支付信息反馈给部门,办结。
(二)线上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惠企通”平台或赣服通“惠企通”专区申报,在线提交材料;
2.受理:惠企政策兑现综合窗口或者部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申报信息进行预审、受理;
3.审批:部门相关科室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批复;
4.资金兑付:审批通过后,部门将审批结果相关信息反馈给财政,财政通过国库向银行发送支付指令,银行将兑付金额支付到企业对公账户;
5.办结:财政将支付信息反馈给部门,办结。
七、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工商变更通知书;
4.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材料。
八、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实行错时预约服务。
九、申请方式
企业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惠企通”平台或赣服通“惠企通”专区申报,在线提交材料;或者通过惠企政策兑现综合窗口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金融产业与新业态促进中心资本市场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黄娉
联系电话:0791-5718525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
支持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实施对注册地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担保服务费的扶持政策。
二、事项内容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注册地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的正常经营的企业主体,通过南昌小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经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贷款担保费率下降后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0.8%。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
四、服务对象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小微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原则上在开发区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
2.合法经营、符合开发区各项规定要求、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
3.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及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优先支持:
(1)高新技术企业或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
(2)有高附加值产品或节能降耗产品的企业;
(3)年度生产经营性税收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企业;
(4)有扩大出口或替代进口产品的企业;
(5)有与大企业集团相配套产品的企业;
(6)对开发区经济有积极拉动作用,或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
(7)产品适销对路,有广阔市场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的企业。
六、合作机构
南昌小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入围的金融机构有九江银行南昌县支行、江西银行南昌县支行、浙商银行昌南支行、浦发银行城南支行。
七、办理流程
1.企业按照材料清单将相关所需材料报送至小蓝担保公司以及合作银行;
2.企业配合小蓝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进行下户尽调等授信业务流程;
3.企业配合小蓝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完成项目过会流程;
4.过会后企业配合落实好反担保条件,小蓝担保向银行提供担保,银行放款。
八、申请材料
1.委托担保申请书;
2.公司简介及法人代表简介;
3.公司员工情况;
4.公司分支机构、关联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特许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信息表、企业变更信息表、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7.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报告;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个人简历;
9.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个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10.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及配偶个人资产明细;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包括附注)、各会计科目的余额明细表;
12.近三年及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13.上一年能证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采购及销售合同,本年能证明企业销售收入的采购及销售合同;
14.近半年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银行流水,如银行流水与销售收入差额较大则需补充个人流水;
15.近三个月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
16.如为生产型企业,则需提供近六个月水电费发票;
17.购地凭证、土地证、房产证等。
注:1.上述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在验收材料时出示原件,以供查验。
2.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九、申请时间
无
十、申请方式
线下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无
十二、办理部门
南昌小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十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甘朝晖
联系电话:15570357608
附件1
委托担保申请书(拟)
南昌小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从事 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公司办公地址: 。
因 需要周转,已向 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万元整,用于 。现特向贵公司申请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期限 年,还款来源为 。
当否,请予批准办理为感。
申请人:
年 月 日
企业用汽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企业用汽补贴
二、事项内容
为鼓励“气改汽”工作,对使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内集中供热企业所产蒸汽的企业,在购汽价格高于260元/吨时,每增加3元/吨,按月度购汽金额的1%予以补贴,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10%,补贴款年底集中统一核算,按年拨付,补贴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政策有限期
2025年12月31日截止。
四、服务对象
使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内集中供热企业所产蒸汽的企业。
五、申请条件
企业使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内集中供热企业所产蒸汽购汽价格高于260元/吨。
六、申请时间
每年12月
七、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月度用气量及用气金额凭证;
3.与县(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签署的集中供热协议。
八、承诺办结时限
无
九、办理部门
区企服中心
十、咨询地址:
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小蓝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
企业淘汰、关停生物质锅炉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企业淘汰、关停生物质锅炉补贴
二、事项内容
为鼓励“气改汽”工作,对淘汰、关停生物质锅炉的企业,每蒸吨补贴5万元。
三、政策有限期
2023年12月31日截止。
四、服务对象
因使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内集中供热企业所产蒸汽淘汰、关停生物质锅炉的企业。
五、申请条件
使用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内集中供热企业所产蒸汽淘汰、关停生物质锅炉。
六、申请时间
企业拆除生物质锅炉之后。
七、申请材料
1.县市监局出具的生物质锅炉拆除证明;
2.锅炉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现场照片(用水印相机拍摄);
3.企业提交的生物质锅炉拆除补贴申请表;
4.生物质锅炉蒸吨数佐证资料(锅炉出厂资料或检测报告等);
5.企业营业执照。
八、承诺办结时限
无。
九、办理部门
区企服中心
十、咨询地址
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小蓝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
旅游节庆活动奖励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旅游节庆活动奖励
二、事项内容
对政府主办,旅游企业承办的旅游节庆活动,经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按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节庆奖补不超过50万元。
三、设定依据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12〕75号)
四、政策有效期
2023年12月31日前
五、服务对象
对政府主办,经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承办旅游节庆活动的企业。
六、申请条件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南昌县旅游企业。
七、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旅游企业,向属地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进行申请;由县文广新旅局联合县财政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批,补助资金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拨付。
八、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活动方案、活动预算决算表、第三方机构审核报告、项目验收报告、《资金申请审批表》。
九、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十、申请方式:
申报企业向所在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提交申请材料。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文广新旅局旅游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曹中凯
联系电话:0791-85717591
南昌县旅游节庆活动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活动名称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审批意见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广新旅局审批意见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旅游专列团队、旅游大巴团队、旅游累计人
次、研学游团队奖励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旅游专列团队、旅游大巴团队、旅游累计人次、研学游团队奖励。
二、事项内容
(一)旅游专列团队奖励
1.一日游。旅行社单次组织300人及以上的,市外团队奖励1万元,省外团队奖励1.5万元;单次组织500人及以上的,市外团队奖励1.5万元,省外团队奖励2.5万元。
2.过夜游。旅行社单次组织300人及以上的,市外团队奖励2万元,省外团队奖励3万元;单次组织500人及以上的,市外团队奖励3万元,省外团队奖励5万元。
共安排150万元,按申报时间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二)旅游大巴团队奖励
旅行社单次组织96人及以上的过夜游,市外团队奖励0.5万元,省外团队奖励0.8万元;单次组织144人以上的,市外团队奖励0.8万元,省外团队奖励1.2万元。共安排120万元,按申报时间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三)旅游累计人次奖励
1.一日游。旅行社全年组团人数达3000人次以上的(单次组团人数不少于15人),县外、市外、省外团队分别奖励15元/人、25元/人、35元/人;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3000人次以上部分县外、市外、省外团队分别奖励20元/人、30元/人、40元/人。
2.过夜游。旅行社全年组团人数达3000人次以上的(单次组团人数不少于15人),县外、市外、省外团队分别奖励30元/人、50元/人、80元/人;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3000人以上部分县外、市外、省外团队分别奖励40元/人、60元/人、100元/人。
共安排200万元,按申报时间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四)研学游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县外研学游团队来南昌县,全年累计达到5000人次的,奖励5元/人;达到8000人次的,5000人次以上部分奖励10元/人;达到10000人次的,8000人次以上部分奖励15元/人。
共安排30万元,按申报时间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三、设定依据
南昌县文广新旅局 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县克服疫情影响激活旅游市场奖励措施》的通知(南文旅字[2020]35号)
四、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五、服务对象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且与南昌县文广新旅局签订合作协议。
六、申请条件
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且与南昌县文广新旅局签订合作协议。
七、办理流程
旅行社在专列到达前3天,必须提前报送《南昌县旅游团队计划申报审批单》(附件1),未提前申报的县文广新旅局不予认可。团队到达后,由各景区点派专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填写《旅行社来县旅游团队现场确认单》(附件2)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相关旅行社、景区、县文广新旅局各留存一份。
八、申请材料
(一)旅游专列团队奖励
①南昌县旅游业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②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③提供同一趟包列满300人火车票复印件;
④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系统录入团队信息;
⑤入住酒店流水单,游客身份证复印件或入住酒店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酒店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⑥景区门票结算凭证;
⑦团队乘车、游览相关照片。
如同时已申报南昌市旅游专列奖励的,且市里奖励文件明细清楚的,以市里文件明细进行核算,不再重复申报审核。
(二)旅游大巴团队奖励
①南昌县旅游业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②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③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系统录入团队信息(含大巴车牌号等);
④入住酒店流水单,游客身份证复印件或入住酒店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酒店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⑤景区门票结算凭证;
⑥团队乘车、游览相关照片。
(三)旅游散客奖励
①南昌县旅游业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②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③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系统录入团队信息(含车牌号等);
④《南昌县旅游接待汇总表》(一日游、过夜游分开报送,不重复计算);
⑤旅行社行程安排单及导游派团单(一团一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⑥旅游团队在南昌县旅游住宿费和游览景区(点)发票门票的复印件(原则上一团一份,月结和集中开票的要求附每团明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研学游团队奖励
①南昌县旅游业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②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及研学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南昌县研学游明细表》;
④《南昌县研学游明细表汇总表》;
⑤旅行社行程安排单及导游派团单(一团一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申请时间
长期有效
十、申请方式
申报企业向县文广新旅局提交申请材料
十一、办理部门
南昌县文广新旅局旅游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邓陟
联系电话:0791-85717591
附件1
南昌县旅游团队计划申报审批单
申报旅行社: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输客
日期 游客
人数 乘坐
方式 到县
时间 游览线路 入住
酒店 带团
联系人
县文广新旅局审批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旅行社来县旅游团队现场确认单
旅行社
名 称 带团人 电 话
来县
旅游
团队
游览
情况 奖 励
类 型 专列团队□ 大巴团队□
散客团队□ 研学游团队□
来 县
时 间 离 县
时 间 客源地
游 客
人 数 游客用餐人数
游览
景区
确认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入住饭店确认(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据实填写,奖励类型在方框中打“√”表示。
附件3
南昌县旅游业资金申请表
申报旅行社(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申请项目
申请奖励
金额(万元)
申请奖励
主要依据
旅游企业免门票配套和奖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南昌县旅游企业免门票配套和奖补
二、事项内容
安排100万元资金,对由省市组织免门票活动,按上级拨付资金的50%进行配套,对由县政府组织的免门票活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游客人数按照门票价格的30%进行奖补。
三、政策有效期
2023年12月31日前
四、服务对象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
五、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申报要求
六、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旅游企业,向属地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和县文广新旅局进行申请,由县文广新旅局提请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免门票行动期限。待免门票活动结束后,由县文广新旅局对申请企业免门票补助金额予以审核,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拨付。
七、申请材料
《免票活动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景区门票定价的批复文件、免门票游客明细表、门票人数第三方审计报告。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企业向所在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提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部门
南昌县文广新旅局旅游股
十一、咨询方式
联络人:李扬
联系电话:0791-85717591
南昌县旅游企业免门票配套和奖补申请表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免门票申请金额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审批意见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广新旅局审批意见
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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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实干奋进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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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实干奋进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