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政策文件
1.《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22-2025年)》
发布单位: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赣绿金改办字〔2022〕3号
发布日期:2022年7月12日
主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支持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制定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期限为2022年到2025年。
2.《2023年江西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
发布单位: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赣绿金改办字〔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0日
主要措施: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全年新增绿色贷款力争达到1500亿元;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推动绿色企业上市挂牌融资,鼓励设立绿色产业基金;鼓励绿色保险创新,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进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宽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融资渠道;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拓展绿色金融外延内涵,推动数字绿色金融发展。
二、市级政策文件
1、《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洪府发[2023]7号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8日
主要措施:争取省级金融监管部门支持,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绿色金融运作和监管模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绿色投资,为绿色经济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气象指数保险、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绿色环保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南昌县政策文件
1《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推动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发布单位:南昌县人民政府、小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南蓝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年8月26日
主要措施: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动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 5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我市企业上市支持政策的通知》(洪府办字(2021〕328号)精神,进步鼓励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进县(区)优质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实现具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给予融资额的4‰的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