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下达及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南昌县共计收到成品油税费改革专项类直达资金570.2万元,其中:2023年增量基数分配479万元,交通部门养护支出91.2万元;收到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093万元。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共计下拨直达资金4663.2万元,其中:成品油税费改革专项570.2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4093万元用于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直达资金使用及监控情况
1、积极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快速落地见效。
2、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实现财政直达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
3、将着力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促进直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产生效益。加强上下级财政之间、同级财政科室之间以及财政与审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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