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目录
序号 |
资金名称 |
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 |
|
|
直达资金 |
|
|
|
1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
|
|
2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
县交通局 |
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
|
3 |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 |
|
4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 |
|
5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
6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
县民政局 |
统筹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
|
7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县林业局 |
森林资源管护支出 |
|
8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县林业局 |
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 |
|
9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
10 |
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
县教体局 |
地方高校生均拨款综合奖补、促进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加快内涵式发展、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
|
11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
县人社局 |
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
|
12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支持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支持中医药传承与事业发展的补助、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补助、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补助、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补助 |
|
13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县医保局 |
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 |
|
14 |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
县教体局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补 |
|
15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
县教体局 |
公用经费补助、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含字典)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义务教育综合奖补、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
|
16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
县残疾人联合会 |
统筹开展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 |
|
17 |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支持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的补助 |
|
18 |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县交通局 |
支持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 |
|
19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
县医保局 |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
2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
县人社局 |
用于发放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人员养老金 |
|
21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
县人社局 |
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
22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 |
|
23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县住建局 |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
|
24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县住建局 |
老旧小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
25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用于全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以及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方面 |
|
26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用于伤残人员、“两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烈士褒扬金 |
|
27 |
就业补助资金 |
县人社局 |
对企业和个人实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补贴,用于购买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补贴,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等 |
|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
||
28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县财政局 |
支持地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用于地方承担的基本民生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 |
|
29 |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 |
支持生猪(牛羊)产业发展 |
|
3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县乡村振兴局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工代赈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
|
|
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
|
||
31 |
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 |
县财政局 |
支持地方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 |
|
32 |
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 |
县财政局 |
支持地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用于地方承担的基本民生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 |
|
33 |
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 |
县财政局 |
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 |
|
|
专项转移支付 |
|
||
34 |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
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和贴息,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