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县直各有关部门: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2年民生实事
工程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实干争先、勇立潮头,为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挑重担、扛大梁。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财力惠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紧筑牢民生“保障网”,2022年继续实施民生实事工程,筹集资金87.7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个方面70件实事。
一、乡村振兴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完善18个“十三五”省、市级脱贫村和15个“十四五”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强化产业发展,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推进产业发展促增收。实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帮扶基地项目、防贫保险项目和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不断增加脱贫户收入,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质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
3.实施“雨露计划”等。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1390人进行补助、对2640名高中生发放助学金补助等教育资助项目(生均补助标准每学期1000元),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4.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经济薄弱村发展水平,培育一批经济强村,树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样板和典型。实现全县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以上,力争30万元以上的达到80%、50万以上的达到20%、100万以上的达到9%。(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
5.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200个左右提升新农村提升村点建设,推进5000个户用三格式化粪池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示范带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6.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种养业、森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等农业保险,为全县180万亩水稻等农业标的进行投保,增强全县种养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灾害损失,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产业与新业态促进中心)
7.最美乡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100公里,实现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效改善全县农村路域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投公司)
8.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和危桥改造6座,加快公交事业发展,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条,改善城乡群众出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投公司)
9.实施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及1-5万亩加固整治工程,实施长乐联圩防汛通道培宽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投公司(县水投公司))
10.实施外洪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全面完成2021-2022年实施的全县33座外洪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任务,提升全县防御洪涝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1.升级改造农村电网。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及以下配套电网建设工程,优化农村电网结构,提高农村用电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2.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扩网工程。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202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县供水公司)
13.落实村(居)委会干部养老保险政策。为全县村(居)委会干部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持续保障村(居)委会干部待遇,提高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14.抓好村庄规划和土地确权登记。大力推进99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为宅基地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实施蓝图。在确权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全县16.9万栋农房的登记发证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持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对监测出的危房户,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列入年度计划,安排资金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二、生态治理
16.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根据《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20公里市政雨污管网清淤检测、错接、混接整治工作,有效收集城区污水,实现城区污水处理达标。(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城投公司(县水投公司),小蓝经投公司,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
17.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设施设备维护运行及长效管理等农村清洁工程服务外包。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8.建设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推进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13782平方米,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城投公司)
19.新建城乡公厕100座。在全县新建公厕100座,其中城区新建中央公园配套建设7座木结构公厕,乡镇建设装配式轻钢龙骨结构厕所93座,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公厕使用功能,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按照《南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的要求,在2022年实施60个左右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社会救助和抚恤
21.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将城乡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2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40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2.补助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发放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人员、企业军转干部、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人员困难补助。根据国家标准,落实残疾军人、“三属”人员、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提高农村离任“两老人员”津贴。保障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20-460元,为全县8100余名4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发放每人每年1500元津贴,进一步加强对老党员的党内关怀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4.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乡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提高85元,达到人均每月1120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180元,到达每人每月1380元,特困半失能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50元,到达每人每月420元,特困自理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10元,到达每人每月90元。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每人每月1280元的基本生活费,开展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慰问活动,落实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5.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继续为6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和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发放全县乡镇敬老院五保老人、高龄老人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6.发放重阳节高龄老人敬老慰问金。2022年重阳节对全县2.6万名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80-99周岁老人,每人发放800元慰问金,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发放1200元慰问金。(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7.继续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困难群众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保障“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8.继续实施临时救助。对因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对象进行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9.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护理补贴。为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可享受居家照护服务补助600元/人/月,日间照料1320元/人/月,机构托养服务补助1500元/人/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30.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3个留守儿童之家,建设132个青少年关爱之家(留守儿童之家、彩虹之家、青少年关爱中心、青少年乐园),打造1-2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推动“童心港湾”建设,对4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进行运营补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五帮”青少年救助、成才及病残青少年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
31.加强村级妇联组织建设。保障全县2341名村妇女小组长每年2400元的工作补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将妇联改革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县妇联)
四、就业和创业
32.开展“天下英才、智汇昌南”行动。深入开展“天下英才、智汇昌南”行动,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聚焦在外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和青年大学生回县创业就业,对符合政策的大学生给予就业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同时继续聘用农村社会专干164名,新增招聘大学生基层专干181名,助力乡村振兴,提升社区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33.进一步扩大就业。实施园区定向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补贴、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补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200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4.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及时足额拨付贴息资金,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县人社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35.帮助残疾人就业。免费培训残疾人30名,补贴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220个,每个岗位发放标准为300元每人每月。(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
五、社会保险
36.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做实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缴费补贴;为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困难人员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保费。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将60岁以上待遇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8元,达到153元/月/人;将符合条件的参保死亡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000元;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困难群体按月发放城乡居保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7.保障被征地农民及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进行补贴,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保接续,妥善解决我县被征地农民和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障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38.提供助保贷款贴息。帮助企业下岗困难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无力缴费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贷款贴息缴纳养老保险费,保障我县社会稳定和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六、医疗保障
39.增强“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能力。增强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重点特殊人群的核酸检测(单检每人次40元、混检每人次10元)、新冠疫苗接种费用予以补助(医保每剂次补助7元)。提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建设,完善县级传染病救治网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40.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调高30元,全面实现参保居民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等费用实时结算。(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
41.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及部分退役士兵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国有及国有控股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和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供销社及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及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办理城镇职工医保。(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科工局)
42.继续开展免费救治特殊病患者。开展特殊病患者免费救治。2022年对全县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患者约500人、唇腭裂患者约10人、儿童白血病患者约15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约50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约350人开展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约600人,每人每周实施2次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和救助。(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妇联)
43.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要求,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对全县19家乡镇卫生院、260所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将达77.5%,让利群众约470万元。(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44.持续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持续提升各种疫苗接种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受益0-6岁儿童约88000人,建卡率100%。(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45.持续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工作,其中:为800多名肺结核患者提供全程管理,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覆盖7个乡镇,受益人口47万余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46.开展爱国卫生、健康促进行动。做好职业病危害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47.持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预计乳腺癌与宫颈癌筛查分别完成2000人、6000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3000对,婚前医学检查完成5200对,“三病”阻断预计完成8000例,产前检查完成3000例。(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妇联,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48.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推进南昌县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工作,提升我县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政策工作平稳有序执行到位,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022年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预计让利群众5000万元、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后预计让利群众300万元。(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49.新增2400张医疗床位。推进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外科大楼改扩建及内科大楼(急诊楼)新建项目续建,新增床位约750张。实施“四卫一体”医学装修及专业设备采购,妇保院床位达到170张、血防站床位达到150张。新建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综合大楼,预计新增床位500张。新建应急指挥中心,继续推进向塘、蒋巷、富山等乡镇卫生院功能升级,新增1000张床位。适时支持一批乡镇卫生院新建或改扩建、完善相关设施设备配置,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文投公司)
50.鼓励倡导“三孩”政策落地。优化生育政策,完善“三孩”配套措施,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体系、规范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2022年全县托位数达到3600个左右。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乡镇属地)
七、教育体育事业
51.新建、改造5所幼儿园。新建芳湖路、锦竹幸福里等2所公办幼儿园,装修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装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设施,对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招聘幼儿教师等。(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投公司)
52.新建、扩建6所学校,增加11200学位。推进城区义务教育网点建设,化解“大班额”难题。2022年新建小蓝经开区永通旁九年一贯制学校、锦竹幸福里旁九年一贯制学校、富芳路北侧小学、邓埠小学改扩建。银河学校、莲塘四小扩建教学楼项目完工交付使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投公司)
53.维修改造22所农村中小学校舍。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维修、改造校舍面积5.54万平方米,改造运动场面积2.89万平方米,改造围墙0.44万平方米,确保校舍安全使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54.发展中职教育和高中教育。加快县中专新校区建设,确保中专新校区一期今年9月投入使用。为适应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和实施高中示范校建设,莲塘一中新建素质教育大楼,莲塘二中新建素质楼和素养楼。(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投公司)
55.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开展校际帮扶、支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鼓励教师到艰苦边远学校任教;保障退休教师一次性补助;开展乡村音体美教师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和业务管理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习生顶岗支教、返聘退休教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56.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场所,新建农民体育健身路径50个、小型综合运动场10个、社区休闲驿站5个、社会足球场3片、篮球场5片等群众体育健身场所,举办全县运动会、中小学运动会,组团参加各项赛事,承办全国性赛事活动等。(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八、文化事业
57.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基层群众免费看电影不少于1000场,看演出及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不少于20场,听音乐会不少于4场。支持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开展送戏下乡不少于60场。支持莲花书屋全年免费开放,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
58.开放市民之家一期。推进集档案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广电传媒中心、群团之家、大剧院等功能为一体的市民之家一期开放工作,推进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文投公司,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档案馆,县城投公司)
九、群众生产生活
59.确保南外环高速全线通车。积极稳妥做好南外环高速后续工作,如期完成土地置换和红线内房屋拆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2022年6月30日前全线贯通。(责任单位:南外环协调办,莲塘镇,银三角管委会)
60.启动十期、十一期老旧社区改造。推动老旧社区综合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27.26万平方米、涉及改造居民约2709户,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小蓝经投公司,县城投公司)
61.实施城乡路灯增亮工程。实施城乡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增加迎宾大道、金沙大道(东山大桥南-万岗公路)、星城大道路口至梁家渡大桥北等公路路灯改造及节能灯安装,完成10000盏农村路灯安装建设,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62.攻坚“胡子工程”。对县(区)政府投资的已开工项目中,工期达三年以上仍未完工或停工达半年以上,久拖不决、久推不动的“胡子工程”进行全面清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说一件、做一件,做一件、成一件”的态度,集中力量,对银三角银河城排涝工程、断头路等一批胡子工程逐一攻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行销号推进,以工作实效回应居民群众关切,把民生实事办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项目相关责任单位)
63.加快停车场建设。建设芳华综合市场周边停车场、莲塘六中地下停车场,共提供1000个停车泊位,其中充电泊位160个,为区域人民解决交通拥堵、停车困难、乱停乱放、车辆安全、环境污染等交通相关问题,改善市容市貌,巩固文明城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县城投公司,县文投公司)
64.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强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安置房建设,促进加快城市化进程,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完成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目标开工任务1500套。(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公司)
65.推动粮食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建设粮油质量检测项目,完善全县16个库区仓内外维修改造;完成储备原粮3600万斤、成品粮大米100万斤任务,做到管住管好、保质保量、推陈出新、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并按规定,轮换1200万斤稻谷,实现粮油储备轮换良性循环;对225座仓库新建和完善粮情远程测控系统,并分五年对粮食系统内约150座老旧仓内地面老化、墙体返潮等进行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粮食产业发展中心)
66.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对全县120家食品生产领域高风险企业进行检查,对500家学校及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评级,完成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批次/千人。按照上级要求,打造区域性国家级食品快检中心,推动170家中型及其以上社会餐饮店接入赣溯源平台,打造明厨亮灶。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区域打造10家以上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进一步增加食安办和城关乡镇食品专项经费,不断夯实民生安全防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67.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法制保障、全民参与、部门协同、市场服务、考核排名、兑现奖惩、财政兜底、末端保障”的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比例100%达标,居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点)覆盖率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十、社会治理
68.新建农村“雪亮工程”。在全县农村建设一类(天网)视频探头和智慧云眼视频2000个,提供高清、智能探头视频数据服务、存储解析和云平台智能化处理功能,为平安昌南建设提供智能化的安全防护体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69.建设74个智慧平安小区。使智慧平安小区覆盖率不低于70%,进一步强化全县居民小区社会面控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70.践行“一网通办”改革。开展线上审批服务工作,3450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网页、APP、小程序进行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上线率100%,高频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结,更多审批服务实现“一次不跑”,让企业、群众享受更快捷、简便、高效的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附件: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