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6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小蓝经开区网站公告,公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8577372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2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汇仁药业南昌固体二车间片剂颗粒胶囊建设项目 |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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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青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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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琪阳年产30万套汽车轻量化饰件项目 |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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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岛即东南昌分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后视镜新建项目 |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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