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各管理处,区内各企业:
经区管委会2021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补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创建达标补助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55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江西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赣开发区〔2018〕1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企业自主负责,政府引导补助,部门协调推进”和“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政府支持和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二、补助范围及条件
(一)补助范围。全区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二)补助条件。通过各级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首次取得一级、二级或三级证书的企业及新提升等级的企业,且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补助标准
1.首次创建补助标准:
首次创建等级 |
企业类型 |
规上企业 |
小微企业 |
一级 |
全部 |
4万元 |
/ |
二级 |
全部 |
3万元 |
/ |
三级 |
1.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 2.加油站经营 3.涉氨企业 4.涉及金属冶炼企业 5.机械加工 6.饲料加工 7.木材加工 8.印刷企业 |
2万元 |
1.6万元 |
1.服装、纺织加工 2.食品加工 3.塑料制品加工 4.化妆品 5.建材 6.铝材加工 7.饮用水及污水处理 8.纸张生产加工 |
1.8万元 |
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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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未列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 |
1.8万元 |
1.6万元 |
备注:(1)规上企业和小微企业划分主要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企业若存在行业重叠的情况,标准化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提升登记补助标准:
标准化创建由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的企业,补助2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申报程序。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表),经区经发局(企服中心)、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提请区财政局按程序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二)所需材料。1. 南昌小蓝经开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奖补资金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示文件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落实。区安监局、区经发局(企服中心)、区社发局、区环规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补助暂行办法》,做好申报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贯彻,传达到有关企业,明确时限和要求,及时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二)强化服务保障。受理企业申报后,区经发局(企服中心)、区安监局、区财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于申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耐心解释说明,跟踪服务到位。
(三)强化资格审核。对于申报企业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达标补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补助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标准化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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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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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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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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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考评 达标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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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 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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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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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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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具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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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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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内容及效果简述 |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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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发局(企服中心)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安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