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农垦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农垦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林业、农垦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农垦经济体制改革,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法令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负责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木竹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的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口和省级、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报批工作;负责审核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非重点野生植物采集利用的许可;负责审核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限额的确定和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运输的许可;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运输经营的审批。
6.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拟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
8.指导林业、农垦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林业、农垦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农垦资产。负责全市林业、农垦统计工作。
9.协调全市农垦的内外关系和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10.制定全市林业、农垦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林业、农垦科技和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林业、农垦系统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1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12.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做好2019年全市林业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今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紧扣一个中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南昌样板”),扭住两个关键(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做好五项重点工作(森林质量提升、富民产业发展、“四化”建设工程、森林创建工程、林业资源管护)。具体来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扣“一个中心”。紧紧围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南昌样板”这个中心,按照“提升、富民、创建、保护”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探索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的林业发展模式,力争走出一条生态与产业共进、建设与保护并举、山上与山下并重、城区与农村互动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打造“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扭住“两个关键”。一是扭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创新观点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市林业局岗位风险防范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员干部岗位责任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主体责任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按照《关于在全市林业、农垦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继续从督查、评议、问责等方面着手,通过加大巡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坚持通报曝光等工作措施,继续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庸懒散虚假”等问题的教育整治工作。二是扭住全面推行林长制这个关键,优化林业治理体系。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这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作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思想自觉增强行动自觉,以“治绿、护绿、增绿、用绿”为载体,扭住全面推行林长制这个关键,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构建以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同级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县乡村三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着力构建“一长两员”管理架构,完善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各县区组建生态护林员队伍可以借鉴浮梁县“组建在县、聘用在乡,管理在站(乡镇林业工作站),使用在村”的模式,也可以结合实际创新组建模式。要整合森林防火、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资金,用于统一聘请生态护林员队伍。通过推行林长制,把以前林业部门管理到乡的局面纵深推进到每个山头,将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确保每块林地、每棵树木得到有效的监管和保护,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抓好“五项重点”。一是抓好森林质量提升。继续推进人工造林、林相改造、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南昌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和品味,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2019年计划实施营造林面积9.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退化林修复1.35万亩、森林抚育5.35万亩。二是抓好富民产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林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对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花卉苗木、油茶产业、森林景观利用等五大产业重点扶持,推动我市林下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产业化发展,努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抓好“四化”建设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刘奇书记对江西林业“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指示要求,着力推进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实现我市主要公路、高铁、赣江岸线等通道和生态廊道两侧、重要风景名胜区周围以及重点乡村风景林等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优化提升和乡村旅游发展。四是抓好森林创建工程。大力开展秀美乡村建设、乡村道路绿化等森林创建工作,结合林业扶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铁路沿线综合整治等,不断完善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同时,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引导,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五是抓好林业资源管护。全面实施《南昌市森林防火规划(2018-2025)》,积极做好《江西省南昌市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暨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底前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除治任务;打好松材线虫除治“梅岭保卫战”,确保至2019年秋普,梅岭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开展鄱阳湖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把征占用林地审核关,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继续做好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轨衔接、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林业”建设,不断提升林业资源科学管理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9个和1个农垦企业,包括局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林业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南昌市林业工作站。1个定额补助的农垦企业:恒湖农场。编制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4人。其中:实有人数196人,其中:在职人数133人,包括行政人员3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8人、退休人员47人、临时人员16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28.57万元,比上年增加311.62万元,增长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2.92万元;上年结余1805.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28.57万元,比上年增加311.62万元,增长8.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85.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82.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5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2242.7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242.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8.54万元;农林水支出358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82.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8%;商品和服务支出825.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资本性支出38.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资本性基本建设支出3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其他支出1645.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2.92万元,较上年减少29.89万元,下降1.2%。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农林水支出2074.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6%,住房保障支出137.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88.54万元,较上年减少183.74万元,下降38.9%。
其中:上年结转288.54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88.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8.5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96.68万元,较上年增加19.46万元,增长7.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公用经费统一调标。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74.3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98.18万元,工程预算166万元,服务预算110.1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39个,涉及资金2242.7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2万元,比上年增加5.2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文件需要调整经费,保持三公总量不增加。
2.公务接待费8.09万元,比上年减少4.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40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文件执行节约经费。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林业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局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34人,退休人员24人。实有车辆14辆,其中定编车辆7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810.45万元,较上年增加530.34万元,增长41.4%。
其中:财政拨款631.2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79.21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810.45万元,较上年增加530.34万元,增长41.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1293.07万元。
(二)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员2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08.69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1.9%。
其中:财政拨款106.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08.69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1.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1.78万元。
(三)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78.39万元,较上年增加30.71万元,增长20.8%。
其中:财政拨款150.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1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78.39万元,较上年增加30.71万元,增长20.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56.38万元。
(四)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4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5.39万元,较上年减少8.38万元,下降8.9%。
其中:财政拨款84.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85.39万元,较上年减少8.38万元,下降8.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10.98万元。
(五)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4人,退休人员5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7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6.74万元,下降26.74%。
其中:财政拨款248.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47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7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6.74万元,下降26.7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100.88万元。
(六)南昌市林业工作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03.62万元,较上年减少37.85万元,下降11.1%。
其中:财政拨款270.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2.74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03.62万元,较上年减少37.85万元,下降11.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155.93万元。
(七)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81.87万元,较上年增加204.27万元,增长115.0%。
其中:财政拨款171.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9.9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81.87万元,较上年增加204.27万元,增长115.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257万元。
(七)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员9人。实有车辆3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49.73万元,较上年增加24.29万元,增长10.8%。
其中:财政拨款206.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3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49.73万元,较上年增加24.29万元,增长10.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9万元,项目支出48.83万元。
(八)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基本情况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24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71.93万元,较上年减少421.91万元,下降42.5%。
其中:财政拨款285.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6.81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71.93万元,较上年减少421.91万元,下降4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22万元,目支出317.93万元。
(九)恒湖垦殖场
1.基本情况
恒湖农场“五七、五八”下放到场干部、工人、建老人员、老人老办法的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等的工资福利享受财政拨款补助。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恒湖垦殖场收入预算总额267.87万元,较上年增加14.81万元,增加5.9%。
2019年恒湖垦殖场支出预算总额267.87万元,均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4.81万元,增加5.9%。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八)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九)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十)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村公益事业: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农业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林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事业机构: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森林培育(林业):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湿地保护: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林业支出和草原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产业化发展: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发展项目支出。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