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国资委成立于2005年1月,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洪发〔2010〕2号),南昌市国资委由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一)职责调整
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2、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主要职责
l、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国资委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全力抓好国有经济发展工作。一是努力做大规模。加大国有资产优化整合力度,做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重大重点项目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新基地和工程研究院、新能源汽车昆明基地和江铃股份富山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工业控股安义工业产业基地、云创港项目、工控进未来等工业园区建设和驭世界中国南昌电子竞技文化产业园、520婚恋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都市产业园建设。用足用好现有江铃汽车、洪城水业和江西长运上市公司平台,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大力支持江铃改装车、江铃实顺物流和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等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二是积极做实资产。积极整合市属国有资产注入市属国有企业,优化企业资产结构,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支持产业集团按照“整体规划,一厂一策,逐步开发”的原则逐步对集团所属860余亩土地进行盘活,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是不断优化管理。引导企业全面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集约化、现代化。进一步指导企业降本增效,严格控制费用开支,防范资金风险。确保企业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增长幅度低于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四是防控经营风险。进一步引导企业管理者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建立内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控,积极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范和处置,强化企业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合理控制带息负债比率,努力压缩负债规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着力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大力拓展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
(二)全力以赴推改革。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继续推动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力争明年年内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以此促进国有资产大整合,推动国有企业大发展。二是全面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大力支持江铃集团参与“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支持市政建设公司等8家企业参与全省“百户国企混改攻坚计划”,打造一批国企改革示范企业。指导、督促市国资委监管一级企业组织实施好所属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工作。在抓好公司制改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照成熟一户发展一户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积极研究谋划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等深化改革项目。三是切实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将对企业事项的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核准更多的转为事前报送计划、备案,更加注重过程监管,强化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评价,努力实现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强化服务意识,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搭建市属国有企业合作平台,实现互利共赢。
(三)聚焦发展勇作为。一是聚焦发展实体经济,不断增强助推产业发展能力。协调推动工业控股集团进一步优化产业基金投资结构,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布局,探索引导资金多层放大路径,提高市场化投资比重。进一步做大类金融板块,完成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组建,逐步推进类金融平台机构整合注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增强我市产业承载能力。筑巢引凤,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投资回报。指导工业控股集团、江铃集团、旅游集团、国资产业集团和物资集团加快实施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加工制造、纺织服装、商贸物流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加大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VR/AR等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引导企业积极投身我市乡村振兴事业,推动水投公司“南昌菜园”、“农博园”等一批现代农业项目建设。二是聚焦建设现代化城市,全力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市政公用集团、城投集团、轨道交通集团和旅游集团等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前湖大道快速路、洪都大道快速路改造、昌南大道快速路改造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助推我市“十纵十横”干线路网建设。加快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后通段、3号线、4号线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好市民中心、海昏侯遗址博物馆、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等一批市政和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三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市政服务水平。全力以赴做好公交、自来水、燃气和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和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破解砂源供应问题,保障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和市民用砂需求。
(四)尽心尽责强党建。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狠抓中央和省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重点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建设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等方面工作。全面完成基层组织集中换届工作。三是强化政治责任,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建述职评议,强化党建考核评价。继续深入开展“四必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四是强化政治功能,大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工作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是强化政治定力,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深刻汲取蔡永建等案教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推动“廉洁国企”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委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国资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南昌市工业合作联社、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399人,其中:在职人员68人,包括行政人员4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1人;离休24人,退休307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092.11万元,比上年减少390.13万元,下降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6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8.8%;上年结转443.4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092.11万元,比上年减少390.13万元,下降18.6%。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6.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1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55万元;项目支出535.9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35.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1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6.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0%;商品和服务支出738.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7.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48.62万元,比上年减少63.03万元,下降3.7%。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6.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4%;住房保障支出73.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8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39.51万元,下降56.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的上年结转240.83万元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6.2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2.50万元,服务预算3.7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437.76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437.7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3.9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较上年增长43.8%,增长的原因是上年预算基数太低,略作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
三、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人数49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49人、退休人员7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67.55万元,较上年减少346.25万元,下降28.5%。
其中:财政拨款760.53万元,上年结转107.02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867.55万元,较上年减少346.25万元,下降28.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71.20万元。
(二)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员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329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24人,退休人员295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047.28万元,较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0.2%。
其中:财政拨款746.25万元,上年结转301.03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047.28万元,较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0.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6.5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34.26万元。
(三)南昌市工业合作联社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工业合作联社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74.91万元,较上年减少29.41万元,下降28.2%。
其中:财政拨款43.47万元,上年结转31.44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74.91万元,较上年减少29.41万元,下降28.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5万元。
(四)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02.37万元,较上年减少12.44万元,降低10.8%。
其中:财政拨款98.37万元,上年结转4.0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02.37万元,较上年减少12.44万元,降低10.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0.50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即为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所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