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参与农村综合改草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果业和奶业的管理;拟订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查。
(十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十二)制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十五)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承担农业涉外的有关事宜。
(十六)分析局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督局属企业资产管理;指导局属企业的改草。
(十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5年,根据市编委《关于市畜牧兽医局增挂牌子的批复》(洪编发[2015]109号)文件精神,新增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农业局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坚持一个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快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昌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突出两大重点:一是突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及田园综合体建设。二是突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扩面、提质、增效”,大力调优农业品质结构、种养结构和区域结构,努力打造稻米、蔬菜、畜禽、水产、休闲农业等5个超百亿产业。
守住三条底线:一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守住动植物防疫底线。全力做好生猪调运监控,强化疫情监测,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阻击战。三是守住耕地使用红线。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整改,确保农地非农化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六大工程: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二是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工程。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开展畜禽、化肥、农药、渔业等七大方面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三是实施农业品牌培育工程。探索出台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农业品牌体系,重点打造安义县瓦灰鸡、湾里区山茶、进贤富硒大米、军山湖大闸蟹等优势特色区域品牌。四是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以技术要素为导向,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促进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技术联合攻关。以“滴滴农机”、“农产品二维码”、“智慧化鱼塘”等智慧农业建设为抓手,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管理、生产、经营等领域的应用。五是实施花卉产业示范工程。按照“公司龙头做示范,企业大户办园区,广大农民建基地”三步走发展策略,逐步增多花卉种植种类,增加产业发展规模,打造具有南昌特色和代表性花卉品牌。六是实施农业农村改革深化工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用好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共有预算单位16个,包括局本级和15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农业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南昌市渔业渔政局、南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个:南昌市南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市农业信息中心、南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南昌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昌市植保植检站、南昌市种子管理局、南昌市经营管理站、南昌市经济作物管理站、南昌市粮油生产管理站、南昌市农机化管理站、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南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南昌市良种场。编制人数297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34人;实有人数702人,其中:在职人数387人,包括行政人员6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25人;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294人,其他1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农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543.56万元,比上年减少32.69万元,下降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化。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4.54万元;上年结转1,949.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农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543.56万元,比上年减少32.69万元,下降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化。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12.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43.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3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44万元;项目支出2,630.99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30.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4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19万元;农林水支出6,50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76万元;其他支出13.9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43.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6%;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其他资本性支出53.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其他支出1,464.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94.54万元,较上年减少132.8万元,下降2.31%。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农林水支出4,740.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7%;住房保障支出375.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33.15万元。较上年减少930.29万元,下降55.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预算含研发中心建设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126.0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05万元,工程预算68万元,服务预算553.0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资金2,630.9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1.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6.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9.20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0万元,比上年减少85.95万
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农业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业局单位编制人数63人,实有人数62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42人,遗属0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5辆,其中定编车辆5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164.44万元,较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3.3%。
其中:财政拨款1133.50万元,上年结转30.94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164.44万元,较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3.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1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79.89万元。
(二)南昌市种子管理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种子管理局单位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69.62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0.3%。
其中:财政拨款162.46万元,上年结转7.1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69.62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0.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61万元。
(三)南昌市良种场
1、基本情况
南昌市良种场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7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1人,遗属3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749.26万元,较上年减少54.42万元,下降6.8%。
其中:财政拨款731.81万元,上年结转17.4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749.26万元,较上年减少54.42万元,下降6.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91.52万元。
(四)南昌市经营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经营管理站单位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28.12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增长9.4%。
其中:财政拨款102.32万元,上年结转25.8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28.12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增长9.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7.02万元。
(五)南昌市粮油生产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粮油生产管理站单位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45.33万元,较上年增加122.30万元,增长99.4%。
其中:财政拨款105.97万元,上年结转139.367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45.33万元,较上年增加122.30万元,增长99.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项目支出167.72万元。
(六)南昌市植保植检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植保植检站单位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11.54万元,较上年减少40.02万元,下降26.4%。
其中:财政拨款86.63万元,上年结转24.71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11.54万元,较上年减少40.02万元,下降26.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3.02万元。
(七)南昌市经济作物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经济作物管理站单位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长赡人员2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87.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09万元,下降10.6%。
其中:财政拨款69.86万元,上年结转117.22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87.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09万元,下降10.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09.33万元。
(八)南昌市农业信息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业信息中心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20.96万元,较上年减少15.53万元,下降11.4%。
其中:财政拨款75.20万元,上年结转45.7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20.96万元,较上年减少15.53万元,下降11.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5.09万元。
(九)南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3辆,其中定编车辆3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65.83万元,较上年增加394.06万元,增长83.5%。
其中:财政拨款289.34万元,上年结转576.4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865.83万元,较上年增加394.06万元,增长83.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09.13万元。
(十)南昌市农机化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机化管理站单位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75.73万元,较上年减少25.71万元,下降12.8%。
其中:财政拨款154.76万元,上年结转20.97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75.73万元,较上年减少25.71万元,下降12.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6.14万元。
(十一)南昌市渔业渔政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渔业渔政局单位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492.1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22万元,增长50.1%。
其中:财政拨款270.50万元,上年结转221.6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492.19万元,较上年增加164.22万元,增长50.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72.14万元。
(十二)南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单位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3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8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2.76万元,下降5.6%。
其中:财政拨款275.57万元,上年结转108.31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8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2.76万元,下降5.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29元,日常公用支出6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97.12万元。
(十三)南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728.04万元,较上年增加342.37万元,增长88.8%。
其中:财政拨款370.81万元,上年结转357.2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728.04万元,较上年增加342.37万元,增长88.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6.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03.98万元。
(十四)南昌市农业科学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单位编制人数74人,实有人数9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96人,遗属2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9辆,其中定编车辆7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617.89万元,较上年减少733.45万元,下降31.2%。
其中:财政拨款1377.83万元,上年结转240.0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617.89万元,较上年减少733.45万元,下降31.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7.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89.69万元。
(十五)南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单位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81.78万元,较上年减少18.17万元,下降9.1%。
其中:财政拨款173万元,上年结转8.7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81.78万元,较上年减少18.17万元,下降9.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59万元。
(十六)南昌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单位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43.09万元,增长24.1%。
其中:财政拨款214.78万元,上年结转7.0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21.84万元,较上年增加43.09万元,增长24.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的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行政运行(农业)(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农机、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农药、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上午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