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主管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工作的工作部门,系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乡镇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有关城市规划、乡镇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依法对各类规划成果进行审核、报批。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
(三)负责对全市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指导和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及乡镇开展乡镇、村规划工作;负责指导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及村庄规划。
(五)负责依法对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按规定移交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进行整理、保护并提供使用。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二是为引导新区开发,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南昌市高铁东站周边地区发展概念规划》及《南昌市扬子洲地区发展控制规划》,并计划明年开展《南昌市高铁东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南昌市扬子洲地区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将洪都和江纺两个建国后的工业遗产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统筹考虑;四是将继续做好市政规划编制及研究工作;五是积极开展邻里中心专项规划。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城乡规划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南昌市城市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编制人数80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包括行政人员5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082.51万元,比上年增加270.96万元,增长1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0.9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082.51万元。比上年增加270.96万元,增长14.9%。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3.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万元;项目支出549.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4%,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46.99万元、其他支出302.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4.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1%;商品和服务支出984.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其他支出30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7.86万元,增长9.4%。具体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070.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住房保障支出79.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37.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17万元,增长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提高了基本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控制数标准。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15.9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25.21万元,工程采购84万元,服务预算206.7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均为下属事业单位用车。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7055.77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7个,涉及资金232.1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局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因
2019年事业单位车改,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本级为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编制人数54人,实有人数51人,退休人员9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142.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44万元,增长3.2%。其中:财政拨款816.16万元,上年结转326.24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142.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44万元,增长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8.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2万元,其他支出302.18万元。
﹝二﹞南昌市城市规划研究信息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城市规划研究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91.91万元,较上年增加6.65万元,增长3.5%。其中:财政拨款189.75万元,上年结转,2.1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91.91万元,较上年增加6.65万元,增长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9万元。
﹝三﹞南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员3人。实有定编车辆2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95.10万元,较上年增加217.05万元,增长45.4%。其中:财政拨款193.30万元,上年结转501.8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695.10万元,较上年增加217.05万元,增长4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3万元。
﹝四﹞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4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3.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万元,增长22.2%。其中:财政拨款41.2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3.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万元,增长2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即为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