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关于印发<2022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南昌市迎接2022年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迎接2022年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关于印发<2022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2〕6号)精神,省政府将于2022年10月开始对我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评价,为加强对迎省检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迎接2022年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专班,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迎检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自评(完成时限:10月21日前)
各相关部门(单位)需认真阅读《迎接2022年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评分细则及任务分工》,熟悉评分内容、评分要点、评分办法。各部门(单位)围绕考评点,就本部门(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自查自评,要按照“精”“简”“实”“全”要求,收集、甄别、汇总本部门(单位)佐证材料,经严格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报送市教育局。
(二)数据监测(完成时限:11月4日前)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依据评价指标,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测。
(三)满意度测评(完成时限:11月1日开始,11月30日完成)
采用线上线下方式,面向社会、教师和学生,对市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四)实地核查(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具体由省检查组确定)
省检查组拟于11月底前抽查我市2-3个县(区),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协调调度,待省教育厅正式通知后,制定迎接实地核查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五)反馈督导报告(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督导报告报省政府审定后,向市政府反馈,并抄送市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六)限时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市教育局根据督导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迎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集中精力、精心组织、积极实施、扎实推进,确保迎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及时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指标、对照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迎评任务。
(三)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统一制式标准提供履行教育职责佐证材料,包括文件、图片、统计报表等,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撰写自评材料,认真梳理工作不足和典型经验。
(四)强化跟踪督办。实行报告制度,对影响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
附件:迎接2022年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评分细则及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