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重大决策部署闭环管理抓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重大决策部署闭环管理抓落实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重大决策部署闭环管理抓落实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根据市委“大抓落实年”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说一件、做一件,做一件、成一件”的务实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抓落实工作机制,让抓落实成为全市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和干部的鲜明特质,使抓落实成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以下工作任务: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决策由市政府承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各类专项会议安排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三、基本流程
对需要落实的工作事项,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的思路,构建起立项、承办、反馈、督办、延期、办结等全过程抓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
(一)立项。对需要立项落实的工作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分口分类办理”的原则,列出清单进行交办,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要求、办结期限等,通过《重点工作交办单》下发立项通知。
(二)承办。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主动谋划、主动担当,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向市政府办反馈安排部署情况,做到目标与要求量化、任务与举措务实、政策与制度管用。市政府领导对相关工作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牵头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安排部署情况;没有明确时限要求且工作内容较为单纯的,牵头单位原则上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安排部署情况;工作内容较为复杂且涉及单位较多的,牵头单位原则上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安排部署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协办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三)反馈。牵头单位要根据交办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办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想方设法克服并加以解决,牵头单位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四)督办。按照“谁交办谁负责,谁负责谁督办”的原则,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进行督办,督办未果的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立项督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交办市政府督查室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督办。牵头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按时反馈办理情况的,市政府办将进行催办,由市政府办下发《催办单》,对催办两次仍未及时反馈的,将给予黄牌预警;对多次催办,并超出办理时限一周以上仍未反馈的,将给予红牌警示。对推进滞后、落实效果不好的责任单位提出预警,并下达书面督办通知书。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落实,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督办、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
(五)延期。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牵头单位须提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对应科室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反馈批复意见,对同意延期办结的,重新明确办理时限等要求。对不同意延期办结的,发回原单位按期办结。
(六)办结。已经落实的工作事项,由牵头单位提出办结申请,市政府办对应科室进行初审并报分管领导,按照3个评价等级提出办结意见。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事项、重大任务,须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办结。
四、结果运用
(一)评估考核。
树立“以成效论英雄”鲜明导向,用抓落实的结果检验干部、评判工作。对工作落实结果严格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好、中、差”3个等级。标准如下:
“好”。办理单位能积极主动落实承办事项,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办理单位落实承办事项工作成绩优异、成效显著的;同类工作在全国、全省或本行业处于领先位置,受到上级书面表扬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
“中”。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基本完成承办事项,能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的;因客观原因、现实条件等未能按要求全面完成承办工作,所作解释说明经相关程序确认或市政府领导批准认同的。
“差”。办理单位未能按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后仍未办理或办理不力的;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或执行不力,经督办后仍未按要求完成的;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书面批评或在召开的会议上被点名批评的;因工作效果不理想或同类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或点名批评的;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二)奖惩措施。
每季度对抓落实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部门和单位,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落实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特别是经多次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评估考核与追责问责联动,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对发现的不忠诚不老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联动,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要履行闭环管理抓落实的主体责任。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闭环管理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要主动研究工作落实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重点难点工作,要成立专班、明确专员,围绕目标,细化责任,实化措施,集中推进,确保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办要强化政务运转的枢纽职能,切实履行办文办会办事的统筹、协调与组织职责,确保闭环管理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高效运行。
(二)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单位既要注重发挥好本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又要与协办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对涉及跨单位的事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对接,主动“跨出一步”,与协办单位负责人沟通联系,及时磋商协调,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协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责,积极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主动向牵头单位书面报送协办事项进展情况。对工作部署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牵头单位要按规定时限报告落实情况,对推进落实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推动问题解决。
(三)持续改进作风。市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和干部要把闭环管理抓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一线,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政策在一线实施、工作在一线推进。要坚持立说立行、说干就干、以快致胜、只争朝夕,力求第一时间启动、最大力度推进、最短时间见效。无论是落实政策还是服务群众,无论是推进项目还是招商引资,该办的事坚决办,决不能拖;能办的事马上办,决不能等;难办的事想办法办,决不能畏;需要协调的事合力办,决不能诿,全面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附件:1.闭环管理抓落实流程图
2.重点工作交办单
3.催办单
4.督办单
5.黄(红)牌预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