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拟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的通知

洪府办字〔2024〕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科学合理确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拟制定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标准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应急处置决策及本地、本部门内部管理事项不纳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报送要求及方式

请各县(区)、开发区及市政府各部门认真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10号)及其他重点任务安排,认真梳理拟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经本地、本部门党委会(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如无也需书面反馈),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拟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及报送事项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理由和依据、决策中是否需听证、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及其必要性、可行性)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政策法规科段艳霞,联系电话:83883710,邮箱:10289198@qq.com)。

附件:拟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拟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

填报部门(印章):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拟开展的重大决策程序

决策中是否需听证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备注:1.“拟开展的重大决策程序”包括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决策等;

      2.表格中除“备注”栏外,均应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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