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政数局,市金融办:
《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4月12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根据《2023年江西省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聚力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共同推动,充分调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强化政府服务和政策引导,构建优质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环境,集聚数字化转型要素,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强化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合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二)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聚焦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问题,以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为目标,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确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实效。
(三)示范引领,加强推广。打造“有基础、有意愿、有需求”的试点企业成为样板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同行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实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转型经验。
(四)统筹推进,一企一策。坚持部门、市县联动,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统筹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强化“一对一”数字化转型服务,深入每家试点企业问需问计,结合企业实际和特色需求,推动服务商以定制化改造方案满足企业个性化改造需要。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推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生物医药制造、铝压延加工、电力设备及电缆制造等五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树立一批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板,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打造一批优秀中小企业数字化“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和产品,遴选一批代表性“链式”转型案例,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南昌经验”。
——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不少于450家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其中,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达二级及以上不少于340家;规模以下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达二级及以上不少于110家。
——推动一批企业上云用云。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360家,上云用云企业占全部改造企业比例达到80%;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数量不少于34个。
——树立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板。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遴选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不少于25个,力争打造成为全国样板企业。
——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建立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长期合作机制,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持续性技术服务,培育重点数字化服务商10家以上。
——打造一批“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打造“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不少于100个,遴选20个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进行复制推广。
——提炼一批“链式”转型赋能案例。输出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等一批典型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培育“链式”转型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加强典型案例示范推广,助力链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四、实施内容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业务培训。面向全市中小企业服务系统及相关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业务培训,为政务服务注入数字经济时代的思维能力和专业素养,增强数字化意识和能力本领,为顺利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夯实基础。
2.建设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依托服务平台提供试点企业申报、优质服务商遴选、供需对接、资金兑付、改造验收、数字化人才培育等服务,实现试点工作流程闭环、监管到位。
3.开展宣传造势。召开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大会,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论坛,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贯和经验分享活动,深入试点企业较集中的县区和工业园区,宣贯城市试点工作情况及扶持政策,解答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分享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4.征集确定试点改造企业。各县区要深入动员属地试点行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推动试点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充分发挥“链主”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行业协会、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重点企业、重要平台作用,广泛动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服务对象企业、会员企业、联盟成员企业中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造。
5.遴选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题会议研究和公示等程序,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纳入南昌市中小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名单。制定《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服务商管理要求》,遵循企业自主选择原则,根据企业需求和服务商服务成效,优胜劣汰,对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
(二)推动企业实施改造
6.制定县区推进方案。各相关县区要围绕全市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区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县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方案及推进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力争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7.组织服务商与改造企业对接。推动数字化服务商深入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咨询服务,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机理、流程、工艺等,紧盯企业数字化改造痛点难点堵点,梳理数字化改造问题清单和场景清单,提供数字化诊断报告。推动服务商与企业共同商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包括改造内容及费用、预期效果、改造实施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等),企业在改造后能够实现降本增效等目标。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
8.引导企业上云用云。引导中小企业将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使用云化的人财物产供销管理等软件,实现提质增效。鼓励云服务商丰富平台产品和服务供给,为中小企业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上云提供让利优惠,降低企业的数字化运营成本,保障企业的数据安全和权益。
9.推广轻量化应用产品。聚焦各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引导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轻量化、模块化、组合化、通用性强、效果好的“小快轻准”数字化应用产品,通过“小快轻准”的SaaS化应用,帮助同类型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率。鼓励中小企业应用低代码技术平台,自行创建、部署、使用和调整数字化应用,提高中小企业软件二次开发能力和需求响应能力。
10.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通过产业链关键企业引领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路径,鼓励企业围绕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和生态赋能等“链式”转型模式实施数字化转型,强化“链式”数字化转型的案例汇编、经验提炼、宣传推广等,提升我市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加强示范复制推广
11.打造试点行业样板企业。打造样板企业必须基于试点行业共性问题,兼顾企业个性需求,形成面向全行业中小企业,可复制推广的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及实施内容。通过优选转型意愿强烈、管理机制健全、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作为样板企业进行改造,强化“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做好样板企业成效验收和经验提炼,总结“看得到、听得懂、对得上、学得会、易复制”的样板企业改造经验。
12.加强样板企业复制推广。按照“成熟一个样板,推广一个行业”的原则,在成功打造样板企业的基础上,召开经验分享暨成效展示会。采取“局部先行+全面推广”模式,先在试点行业内小范围复制推广,待取得成效后,组织同行业其它企业“看样学样”,批量化复制推广到全行业企业。
(四)严格落实监督验收
13.建立第三方监测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过程综合监测管理服务机构,全过程监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保障数字化改造项目按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高质量推进,对试点企业改造成果进行科学评价,保障企业改造过程依法依规,为试点企业改造验收提供依据。
14.抓好改造项目日常监管。依托服务平台、第三方监测单位以及专家智库等,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全过程监管,动态跟进试点企业改造进度,随机抽查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发现存在虚假改造或改造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将对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试点。
15.做好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后,由市中小企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等方面,科学评价改造成效,按照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评定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等级。验收结果将作为试点企业奖补资金兑现、数字化服务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16.探索数字化转型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市场化机制建设,引导各类金融主体支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行“数字贷”、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领域;推动金融机构与数字化服务商等合作,合规利用生产运营数据,提供信用评估、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为企业获得融资增信,激发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活力。
17.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补助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用补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以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不低于80%用于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中央专项资金使用在满足上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各细项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剂。鼓励各县区出台本区域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引导和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18.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对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水平的试点企业进行补助,其中,第一批改造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6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第二批改造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5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第三批改造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4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数字化改造投入资金指企业在开展数字化改造过程中,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所花费的资金。企业实际投入资金由市中小企业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确认。
19.支持打造样板企业。鼓励试点企业争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板企业,引导同行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遴选出不少于25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样板企业,给予每家样板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
20.支持培育“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引导数字化服务商提升服务能力,优化产品供给水平,支持其打造一批模块化、微服务化、精准化、快速化的工业APP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遴选出不少于20个优秀的“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给予每个“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
21.支持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鼓励“链主”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遴选出不少于5个“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给予每个典型案例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22.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开展试点企业申报、优质服务商遴选、供需对接、过程监管、资金兑付、改造验收、数字化人才培育等工作,平台建设经费不超过50万元。
23.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实施期内,组织服务商或驻昌高校,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为被改造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工作专员,各类培训活动总费用不超过160万元。
24.支持开展各类产业活动。组织召开行业数字化转型研讨会、推介会等产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贯、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展览展示、成果发布等方式,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认知度和积极性,加强供需对接、经验推广、成果总结等,各类产业活动经费不超过160万元。
25.支持试点企业改造全过程监测。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行全过程监测,保障企业改造成效、改造过程依法依规。每家企业费用不超过21000元。
26.支持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及水平评测。在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及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每家企业费用不超过7000元。
27.支持完善服务生态。组建南昌市数字化转型专家库,入库专家作为南昌市数字化转型顾问团成员,在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为我市提供问诊、咨询、评审、评价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进行审核。预留费用不超过340万元。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实施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24年3月前)
组建工作专班,编制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和资金政策,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论坛,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贯和经验分享活动,遴选数字化服务商,建立市级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召开服务商座谈会,开展服务商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活动。
(二)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2024年3月-2025年8月)
1.2024年3月—2024年10月:推动数字化服务商赴试点行业企业开展免费公益诊断,召开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大会,建设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选定监测单位、验收评测单位,相关县区制定数字化改造推进方案,完成第一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重点打造试点行业样板企业。
2.2024年11月—2025年4月: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验收评价工作,遴选试点行业样板企业并进行复制推广,召开第一批试点企业经验分享暨成效展示会,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将第一批试点企业改造成效通报相关县区,完成第二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持续开展服务商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活动。
3.2025年5月—2025年8月: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改造验收评价工作,召开第二批试点企业经验分享暨成效展示会,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将第二批试点企业改造成效通报相关县区,持续开展服务商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活动,完成第三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动试点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
(三)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
组织开展第三批试点企业改造验收评价工作,召开第三批试点企业经验分享暨成效展示会,开展第三批改造企业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将第三批试点企业改造成效通报相关县区;对城市试点工作进行整体绩效自评;遴选“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和优秀“小快轻准”产品,编制典型案例和“小轻快准”产品案例合集,总结提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南昌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政数局及市金融办,工作专班在市中小企业局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业务骨干进入专班开展工作。相关县区要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两级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和日常调度协调等工作,并根据试点工作实际推进情况,动态优化整体工作方案;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定期调度、定期汇报、定期通报”工作制度,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调度分析工作进展;每月向组长、副组长汇报总体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相关县区政府是本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压茬推进本地区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浓厚工作氛围。对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举措、成效和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汇编数字化转型产品及企业典型案例,依托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吸引更多高水平专家和数字化服务商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在全市上下营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南昌市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目标总表
2.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3.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中央奖补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1
南昌市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目标总表
目标数据 |
合计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 |
电力设备及电缆制造 |
铝压延加工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生物 医药 制造 |
拟改造企业数量(家) |
450 |
150 |
100 |
82 |
65 |
53 |
拟改造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家) |
340 |
116 |
72 |
70 |
47 |
35 |
拟改造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家) |
110 |
34 |
28 |
12 |
18 |
18 |
拟改造企业中创新型(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 |
184 |
53 |
35 |
42 |
29 |
25 |
规上工业中小企业达到数字化二级及以上在该试点行业占比 |
/ |
91.3% |
92.3% |
90.9% |
94% |
92.1% |
规下工业中小企业达到数字化二级及以上在该试点行业占比 |
/ |
9.6% |
7.4% |
12.4% |
8.0% |
10.8% |
拟上云用云中小企业数量(家) |
360 |
120 |
80 |
66 |
52 |
42 |
拟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数量(个)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拟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数量(个) |
34 |
8 |
6 |
6 |
8 |
6 |
拟打造“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不少于(个) |
5 |
1 |
1 |
1 |
1 |
1 |
附件2
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小计 |
第一批改造企业数量 |
第二批改造企业数量 |
第三批改造企业数量 |
创新型(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 |
上云用云中小企业数量 |
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数量 |
|||||
规上企业 |
规下企业 |
规上企业 |
规下企业 |
规上企业 |
规下企业 |
规上企业 |
规下企业 |
||||
南昌县(含小蓝) |
114 |
48 |
67 |
26 |
34 |
22 |
13 |
0 |
62 |
122 |
12 |
安义县 |
70 |
4 |
41 |
2 |
21 |
2 |
8 |
0 |
40 |
75 |
6 |
进贤县 |
21 |
11 |
12 |
6 |
6 |
5 |
3 |
0 |
8 |
22 |
2 |
青云谱区 |
10 |
1 |
6 |
1 |
3 |
0 |
1 |
0 |
5 |
10 |
1 |
青山湖区 |
12 |
9 |
7 |
5 |
4 |
4 |
1 |
0 |
5 |
12 |
1 |
高新区 |
56 |
20 |
33 |
11 |
16 |
9 |
7 |
0 |
33 |
60 |
6 |
经开区 |
30 |
7 |
18 |
4 |
8 |
3 |
4 |
0 |
18 |
32 |
3 |
新建区 |
20 |
6 |
12 |
3 |
6 |
3 |
2 |
0 |
11 |
21 |
2 |
湾里 |
7 |
4 |
4 |
2 |
2 |
2 |
1 |
0 |
2 |
6 |
1 |
小计 |
340 |
110 |
200 |
60 |
100 |
50 |
40 |
0 |
\ |
\ |
\ |
总计 |
450 |
260 |
150 |
40 |
184 |
360 |
34 |
附件3
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中央奖补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使用方向 |
资金支持的具体内容 |
资金 测算 (万元) |
中央资金使用占比 |
(一)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 |
对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水平的试点企业进行补助,其中,第一批改造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6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第二批改造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5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第三批改造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40%,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指企业在开展数字化改造过程中,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所花费的资金。 |
12480 |
83.2% |
(二)打造平台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试点行业改造全流程管理与服务 |
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开展试点企业申报、优质服务商遴选、供需对接、过程监管、资金兑付、改造验收、数字化人才培育等工作,平台建设经费不超过50万元。 |
50 |
16.8% |
(三)奖励资金,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积极性与参与度 |
1.样板企业奖励资金 拟遴选样板企业不少于25家,每家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合计奖励资金约250万元。 |
550 |
|
2.“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奖励资金 拟遴选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不少于20个,每个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合计奖励资金约200万元。 |
|||
3.“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奖励资金 拟遴选“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每个案例奖励不超过20万元,合计奖励资金约100万元。 |
|||
(四)全过程监测费用 |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进行全过程监测,每家企业费用不超过21000元。(暂以上报国家保低任务数450户进行资金测算,最终费用以实际监测企业数为准进行付款) |
945 |
|
(五)验收评测费用 |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进行验收评测,每家企业费用不超过7000元。(暂以上报国家保低任务数450户进行资金测算,最终费用以实际验收企业数为准进行付款) |
315 |
|
(六)生态建设经费 |
1.人才培训 实施期内,组织服务商或驻昌高校,为被改造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工作专员,培训活动费用合计约为160万元。 |
660 |
|
2.产业活动 定期组织召开行业数字化转型研讨会、推介会等产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贯、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展览展示、成果发布等加大宣传,提升中小企业转型认知度和积极性,加强供需对接、经验推广、成果总结等,预留活动经费约160万元。 |
|||
3.完善服务生态 组建南昌市数字化转型专家库,入库专家作为南昌市数字化转型顾问团成员,在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为我市提供问诊、咨询、评审、评价等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进行审核。预留费用不超过340万元。 |
|||
合计 |
15000 |
100% |
|
备注:各细项资金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