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5条政策措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5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现予发布。
一、优服务、提效能
1.加快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审批进度,充分发挥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作用,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着力落实好网上审批、网上办税、企业职工在线培训、网上招聘等惠企服务措施。
关于加快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审批进度。
受理对象: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政策起止时间:从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疫情解除后可鼓励进行网上审批,可长期推进。操作流程:项目单位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将相关项目审批申请向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审批处室提出,并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审批所需的电子材料或扫描件。各审批处室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进行网上收件、审核,对需要进行评估评审的项目,通过视频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对需要现场踏勘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拍成视频传输或由项目单位承诺(对真实性和符要求性进行承诺,并承担法律责任)后容缺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进行现场踏勘),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或邮寄方式进行出件。项目单位可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查看办理进度。支持额度:大力支持项目单位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进行不见面审批。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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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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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运管处 |
朱贤 |
83987518 |
13027211091 |
关于网上办税服务。
受理对象:纳税人、缴费人。政策起止时间: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1)发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服务。需要申领发票的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菜单”。(2)网上申报、注销等涉税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可以登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平台(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按照相应功能菜单指引办理《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列明的包括纳税申报、注销在内的12大类95个事项。(3)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代扣代缴等相关业务。自然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江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相应功能菜单,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代扣代缴等相关业务。(4)社保缴纳相关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生活缴费”“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或登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也可以使用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支持额度:全面充分落实好相关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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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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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业务(1)咨询 |
贾海春 |
88531817 |
1330700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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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业务(2)咨询 |
胡 洋
|
88531822 |
13970069000 |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业务(3)咨询 |
周建平 |
88531805 |
13870836196 |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业务(4)咨询 |
许志勇 |
88531619 |
13970828168
|
关于企业职工在线培训。
受理对象:各类企业。政策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依托“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ass.com.cn)、“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实行重点课程免费开放。支持额度: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期间依托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拟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做好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融合,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依据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在公共实训基地等线下培训场所优先参加职业技能实训。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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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人社局职建处 |
廖昕 |
83801908 |
13177772221 |
余运刚 |
18079136008 |
关于网上招聘。
受理对象:我市各类企业和求职人员。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可通过以下途径(1)南昌人才招聘网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ncrczpw.com)。(2)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服务平台(“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3)广大求职者可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2020年春风行动新春网络招聘会”专题页查询参会企业招聘信息。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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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 管理处 |
衷琪 |
83805718 |
1587919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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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邹祥文 |
83853890 |
13970923340 |
2.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相关转产生产疫情防治物资的企业,只要具备生产条件,实行生产、检测、办证“三同时”,并及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
受理对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至响应结束。疫情结束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1)企业申办隔离衣、洁净服、医用隔离鞋套等防护类医疗器械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网上申报并上传产品技术要求、标准说明书等关键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即可备案,备案凭证电子版先行发送给企业,纸质版免费邮寄送达。其他材料和纸质材料在疫情结束后补充完整。(2)企业申办75%乙醇和含氯消毒剂的生产许可,提供申请表、厂房布局及工艺流程图、生产检验设备和人员清单、承诺书等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即先行发放有效期三个月的临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如需继续生产,按正常程序重新审批发证。支持额度:网上办、邮寄办、专人转办、即来即办、特事特办。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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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卫计食药 审批服务处 |
万霞 |
83987557 |
13879151569 |
3.对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列入南昌市信用“红名单”公示;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将不列入南昌市信用“黑名单”。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截止,或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操作流程:(1)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列入“红名单”,共享到信用中国网站。(2)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不列入南昌市信用“黑名单”,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支持额度:大力支持,上述事项不产生任何费用。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南昌市信用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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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南昌市信用办 |
胡毅 |
83884003 |
13007221967 |
市工信局重点企业处 |
张文 |
83884108 |
13767133923 |
市文广新旅局产业处 |
朱昌华 |
83986891 |
15070804997 |
市环境监察支队法制科 |
刘果 |
86356105 |
15797895761 |
市建设局建管处 |
胡建良 |
83884381 |
13970938099 |
4.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用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南昌市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各挂点帮扶单位)
关于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受理对象: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至疫情结束。操作流程:(1)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向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委派驻厂代表,开展驻企帮扶;(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促企业抓紧复工复产、达产扩产,收集企业生产信息,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支持额度:不涉及资金扶持。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工信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处 |
邹斌 |
83884116 |
13672241062 |
关于生活必需品等生产企业。
受理对象: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等生产企业。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企业可通过“三张清单”(投诉、建议和问题清单)将有关问题反映至各帮扶小组,各挂点帮扶小组牵头单位统一汇总后逐条处理答复,答复不了的交市降成本优环境专项办统一交办处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降成本优环境专项办牵头,各产业帮扶小组牵头单位和各挂点帮扶单位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降成本优环境专项办 |
赵晶晶 |
83880387 |
13807043427 |
市科技局(新材料产业) |
王美发 |
83884245 |
13970918162 |
市市场监管局(轻纺产业) |
游美龙 |
88560372 |
18807007161 |
市市场监管局(绿色食品产业) |
程老朋 |
88560193 |
15070001942 |
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 |
朱学连 |
83986635 |
18970929301 |
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 |
熊永平 |
86269136 |
13803519885 |
5.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提前兑付,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各项企业扶持专项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各专项资金要切块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予以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
关于科技专项资金。
政策起止时间:科技专项资金各类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无截止时间。其中,在2020年科技发展专项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市医疗卫生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此类项目自2020年1月29日起开始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发布科技项目申报通知,企事业单位通过南昌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市科技局业务职能部门审核、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支持额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项目支持额度为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余项目按各类政策规定的额度予以支持。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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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
虞赞莹 |
83884241 |
13687009091 |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
胡卓晖 |
83884246 |
13607918791 |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
柳林青 |
83986392 |
17770018001 |
关于工信部门专项资金。
受理对象:符合各项政策、资金兑现要求的企业。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至各项政策、资金兑现结束止。操作流程:(1)按照工作实际,抓紧启动专项资金、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发布兑现通知;(2)根据各专项资金和产业政策及配套细则规定的程序,指导企业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3)实行分类评审,下放县区兑现的,由县区进一步优化流程加速评审;市级兑现的,由市工信局加快推动评审进程;(4)提升资金报批效率,需上各级会议讨论通过的,须及早上报会议计划、增强报批时效;(5)市县两级财政须及时向企业拨付兑现资金。支持额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 |
市工信局综合处 |
罗增祥 |
83883963 |
13755603613 |
“120条”涉工条款兑现 |
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
王平 |
83884122 |
15070011778 |
现代针纺产业政策兑现 |
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处 |
曾庆梅 |
83884117 |
13870865687 |
LED产业政策、VR产业政策兑现 |
市工信局生物医药处 |
文春 |
83986635 |
13576291164 |
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 |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 |
廖渝涛 |
83883367 |
18079172195
|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兑现 |
市财政局工贸处 |
彭承京 |
83986373 |
18679197322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
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受理对象: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5日。操作流程:向符合要求的旅行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10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内)。自2月5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暂退保证金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正式营业的旅行社,需缴纳20%保证金。支持额度:100%返还。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文广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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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文广新旅局市场处 |
袁雅琦 |
83986872 |
18970906530 |
关于农业产业项目。
受理对象:农业产业和涉农企业。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或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操作流程: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保供企业可向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主动报送疫情有关情况及重点产业发展诉求,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受疫情影响涉及到产业与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采取“一业一策”的精准扶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农业产业、重点保供企业予以优先立项。支持额度:视行业发展需要。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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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
凌欣 |
86269136 |
13607917906 |
6.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对造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关于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南昌市企业可在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申请办理。对造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对已开通“信保通”的外经贸企业,企业可在线上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限额申请、报损、索赔、资信申请等各项业务。小微出口企业通过“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出口信用”、“中国信保小微企业服务”等平台进行线上操作,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南昌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南昌市贸促会、中信保江西分公司等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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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投资促进局外贸处 |
张颖 |
83884177 |
13970934526 |
市贸促会 |
李勇强 |
83884176 |
15079050016 |
中信保江西分公司办公室 |
曾川明 |
86651306 |
18170007124 |
中信保江西分公司业务管理处/风控合规处 |
汪洋 |
86711190 |
18170007109 |
二、扶实体、保经营
7.鼓励驻昌金融机构扩大对全市上市公司、重点拟上市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确保2020年全市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引导驻昌金融机构强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等行业领域,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还款困难的企业的信贷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受理对象:在南昌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操作流程:引导驻昌驻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投放,特别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商务服务业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支持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先向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市金融办协调驻昌金融机构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各驻昌金融机构应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如遭遇不合理抽贷、断贷、压贷,可向市金融办反馈(邮箱:ncsjrbjrc@163.com)。支持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由申请企业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金融办牵头统筹协调。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金融办金融处 |
李维超 |
83883817 |
17687911243 |
8.更好发挥南昌市重点企业纾困基金作用,以市场化方式纾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加快设立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普惠性转贷基金,年化费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帮助企业妥善化解贷款到期还款困难问题,降低企业资金“过桥”成本。
受理对象:在南昌市注册登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政策起止时间:本政策发布后三个月内。操作流程:(1)企业向贷款银行申请续贷的同时向南昌市普惠性转贷基金提出转贷申请;(2)南昌市普惠性转贷基金对企业是否符合普惠性转贷资金使用条件进行审核;(3)在贷款银行出具同意续贷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力材料后,南昌市普惠性转贷基金及时将企业所需转贷资金转入还款账户;(4)经企业委托或授权,贷款银行应于放款当日将转贷资金足额归还至普惠性转贷基金。支持额度:年化费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重点拟上市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中小微企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南昌市普惠性转贷基金具体实施,市财政局定期对南昌市普惠性转贷基金进行贴息以保障其持续经营。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金融办金融处 |
李维超 |
83883817 |
17687911243 |
南昌市普惠性转贷基金主体 |
杨毅成 |
83886578 |
13732993125 |
9.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服务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不少于20亿元的紧急融资额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支持商业银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受理对象: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在昌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名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对接。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收集名单内企业融资需求,市金融办协调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南昌分行、进贤农商行对接。支持额度:企业授信额度不超过疫情防控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收集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金融办金融处 |
李维超 |
83883817 |
17687911243 |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
聂建群 |
83884118 |
18702600858 |
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
胡毅 |
83884003 |
13007221967 |
10.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规进行减免。
关于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受理对象:符合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政策起止时间: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可视企业情况长期执行。操作流程: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材料(可以采取邮寄办税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材料与减免税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审核,县(区)级税务机关作出是否予以减免的决定。申请材料包括:《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房产和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支持额度:优惠额度根据纳税人办税确定。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
刘小康 |
88531768 |
18179196060 |
关于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规进行减免。
受理对象: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30%,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0.54万元、2.59万元下降至0.378万元、1.81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2.44万元下降至1.708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7.81万元下降至5.467万元;变更注册费由3.27万元下降至2.289万元;延续注册费由3.24万元下降至2.268万元。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
周正赣 |
83986287 |
13699541070 |
市财政局非税处 |
曾宪琳 |
83986389 |
18679639198 |
关于仲裁费缓交等惠企惠民举措。
受理对象: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操作流程: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支持额度:(1)实行仲裁费缓交等惠企惠民举措。(2)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快速通道”。(3)加强类案研判。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南昌仲裁委员会。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南昌仲裁委员会 业务部 |
许芳 |
86735056 |
18107098578 |
11.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受理对象:符合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政策起止时间: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办理延期申报时,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延期申请,无需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核准时间从规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进一步减少材料报送,申请人不再填写《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不再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对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申请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或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无需向省税务局提交申请;进一步减少材料报送,申请人不再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不再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资料,改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申请人不再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核准结果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电子文书送达。支持额度:全面充分落实好相关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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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
胡洋 |
88531822 |
13970069000 |
12.对2020年新增的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贴息50%和省财政贴息25%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贴息25%,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经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确定的生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
受理对象: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1)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向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贤农商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申请专项再贷款支持;(2)获得贷款后,可凭2020年1月1日后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县区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3)县区财政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汇总;(4)市财政局将汇总后的企业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5)财政部审核后,贴息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将中央财政贴息与省财政贴息资金一并直接拨付相关借款企业,市级财政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相关借款企业。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企业实际贷款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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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债务金融处 |
潘飞 |
83983268 |
13767130680 |
13.在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中切块1500万元,用于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服务业集聚区补贴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院、书店等文化行业企业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三个月内。操作流程:(1)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由集聚区管理机构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等支持。(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院、书店等文化行业企业,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文化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文化部门审核后,给予租金补贴等支持。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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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服务业 发展处 |
周怡芳 |
83884003 |
13970884609 |
14.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
关于减免租金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申请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操作流程:承租企业向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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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资产管理处 |
周克强 |
83986663 |
13767020879 |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 |
朱俊 |
83986550 |
13576977947 |
关于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
受理对象:符合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政策起止时间: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业主(房东)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对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不含税的租金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限800元)-800(费用扣除标准)】×税率(注: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10%、非住房类个人所得税税率20%)
每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不含税的租金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限800元)】×(1-20%)×税率(注: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10%、非住房类个人所得税税率20%)
租金收入是指双方约定的租金金额扣除减免租金后的金额。
支持额度:全面充分落实好相关惠民便民政策。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15.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按应展标准予以补助。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截止时间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具体实施由市投资促进局立足我市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相关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并联系所在县、区外贸主管部门按具体实施细则申请。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需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企业申请扶持金额规模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支持额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开发区外贸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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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
周建平 |
88531805 |
13870836196 |
三、扩投资、稳需求
16.积极推广不见面招商,充分利用赣服通、政务网、公众号等平台,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进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项目,要加强网上对接、洽谈力度,确保尽快签约。对已签约项目,要全力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关于投资项目网上审批。
受理对象:来昌投资项目的客商。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继续跟进执行。操作流程: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审批线上办理,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等形式开展项目审批手续前期咨询对接,利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六多合一”网上办理大厅等在线平台提交电子材料后即可审批,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实行“六多合一”集成审批,加快全流程办理进度。对需要评估评审或部门会商的投资项目,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原按规定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项目单位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支持额度:无支持金额。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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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资促进局外贸处 |
张颖 |
83884177 |
139709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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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招商项目网上对接。
受理对象:外来投资企业、新签约的项目投资企业、商协会、咨询公司、基金公司等。政策起止时间:从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继续用好网络招商手段。操作流程:疫情期间,推广实施“不见面”招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与客商开展对接,建立长期高效顺畅的项目信息对接机制,通过网络应用研判甄别项目来源、关键人物、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核心信息,提高服务的层次、效能和水准。支持额度:无支持金额。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投促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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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投资 项目审批服务处 |
谢岚 |
83987566 |
13007288393 |
17.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对企业购置设备扩产能并能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生产能力的,按新购设备的20%给予补助。对其所生产的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政府予以兜底采购,作为战略物资储备。
受理对象: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的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工业企业。政策起止时间:本政策有效期内。操作流程:(1)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的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工业企业,提交相关材料(设备购买合同、发票、补办的备案文件等)至县区工信部门,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初审;(2)县区工信部门将初审结果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3)审核结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支持额度: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并能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生产能力的,按新购设备的20%给予补助。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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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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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资促进局招商 推进一处 |
伍颖 |
83883510 |
15970400916 |
18.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将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线上文化娱乐、影视及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项目纳入2020年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在本年度内实施,视企业情况可长期执行。操作流程:疫情期间受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传统商贸主体,可先行实施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建设,并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报送项目信息,待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发布后直接按流程进行项目申报。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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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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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工业投资处 |
尤武 |
83884106 |
139791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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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将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不作违约处理。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疫情解除后,继续为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相关保障。操作流程:各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方政府申报返回工地有关人员信息,接受当地政府指导,并按照地方政府有关部署落实好内部防控要求。各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联系,及时反馈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地方政府把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和地方政府及时协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直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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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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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重大重点 项目处 |
索志鹏 |
83884016 |
1597064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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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稳岗位、促就业
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关于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受理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政策起止时间:继续沿续原有政策,至2020年止。操作流程:(1)申报。申请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南昌市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审批表》一式3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一式1份。(2)审核。根据“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在7个工作日对申报企业的参保、缴费及裁员率等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符合条件的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包括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等信息)。公示无异议的,按月汇总一次送南昌市财政部门核拨。(3)复核。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告知原因;复核通过的,由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送南昌市财政局核拨。(4)拨付。根据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南昌市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稳岗补贴拨付给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支出户,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支持额度: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钢铁煤炭煤电等去产能企业,按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补贴。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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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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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
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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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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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041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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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受理对象:我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企业可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进入“政策法规”,下载填写《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一式3份),并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向失业保险统筹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支持额度: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牵头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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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
杨艳绮 |
83986852 |
13576936545 |
21.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受理对象: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政策起止时间:从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后第三个月末。操作流程:人社、医保部门将按此政策进行内部办理,企业或居民无需提前申请办理。缴费人也可选择微信支付“生活缴费”、支付宝“赣服通”、“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支持额度:免收滞纳金。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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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人社局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谢红梅 |
86637992 |
13870853869 |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
桂芸 |
88531508 |
13697007768 |
市医疗保险事业 管理处 |
孙超 |
86621171 |
18007003303 |
市财政局社保处 |
高英宝 |
83986369 |
18079114446 |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
许志勇 |
88531619 |
13970828168 |
22.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
受理对象:(1)申请贷款展期的对象。在本市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受疫情影响,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2)申请受疫情影响优先办理贷款的对象。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创业者或小微企业。政策起止时间: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2月5日起的三个月。操作流程:(1)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展期申请者,可到原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机构或原贷款发放银行直接申请,填写《南昌市受疫情影响创业担保贷款展期申请表》,经审核后由经办银行办理展期手续。(2)符合条件的优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申请,填写《南昌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和《申请优先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由申请地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后,报送经办银行办理发放贷款。(3)网上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渠道入口:微信公众号申请。手机微信搜索:“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公众号,进入页面后点击“贷款申请”,按提示操作。手机APP申请。下载“江西农商银行e百福”手机APP,进入页面后点击“创业贷”,按提示操作。电脑PC端网页版申请。打开网址https://www.jxcydbdk.com/home,注册后,按提示操作。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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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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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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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丰华 |
83803828 |
1850791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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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截止,或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操作流程: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经贷款商业银行审核同意后,贷款商业银行不将借款人列入黑名单,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支持额度:大力支持。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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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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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信用办 |
胡毅 |
83884003 |
1300722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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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调度、保运行
23.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受理对象:被地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账款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政策起止时间:至国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束止。操作流程:(1)市清欠办(设在市工信局)受理企业投诉,投诉电话:0791-83884118;(2)市清欠办将投诉受理单转拖欠账款主管单位或县区办理;(3)由拖欠账款主管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或县区清欠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日期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向市清欠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4)市清欠办及时反馈投诉人调查核实情况,不属于清欠范围的告知原因;属于清欠范围的,督促拖欠账款单位按要求清偿,对清欠不力的单位或县区进行约谈。支持额度:以实际清欠金额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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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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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
刘益东 |
83884118 |
13767057391 |
市国资委运营统计和绩效考核处 |
刘群芳 |
83986239 |
13177833262 |
市财政局工贸处 |
彭承京 |
83986373 |
18679197322 |
24.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中坚作用,依法依规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的支持,确保产业链运行平稳。
受理对象:与国资委所属出资监管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中小企业。政策起止时间:从我市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可长期坚持。操作流程:由中小企业向国资委所属出资监管企业提出货款回款、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的需求,国资委所属出资监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支持。支持额度:以实际发生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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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国资委企业发展处 |
熊遵春 |
83986255 |
1300620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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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
聂建群 |
83884118 |
18702600858 |
25.建立并抓实全市经济运行调度机制,统筹各类项目调度、政策调度和工作事项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加快制定政策兑现的细则和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进行政策咨询。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加强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按照日常监测+专项调度的模式,统筹全市力量,确保疫情期间,各项生产生活活动平稳有序。(1)开展月度经济形势监测分析;(2)完善项目调度机制;(3)坚持对生产口罩和防护服的重点医疗企业进行日调度,实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确保企业能最大程度发挥效益;(4)坚持每日价格监测,全力做好保价稳供;(5)定期开展政策效益评估,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尽早发挥扶持政策作用,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6)深入研究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提前研判形势,做好政策储备。支持额度:无具体资金支持。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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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市发改委综合处 |
陈羽 |
83884018 |
15979070276 |
中央、省及各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政策解读,南昌市遵照执行,如与我市政策重叠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