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3号)文件要求,经安义县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拟同意安义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该项目涉及安义县鼎湖镇鼎湖村、西路村、前溪村、花园村、沙井村;新民乡新民村、珠珞村、罗丰村;长均乡六溪村、把口村、天平村,建设规模共计14129.96亩,项目总投资4182.02万元。
现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或匿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农田科(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12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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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