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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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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 http://nyj.nc.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91-83983380,电子邮箱:nyjxxc@163.com

(一)概述

2020年,南昌市农业农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流程、拓宽平台、注重实效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调整机构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主要领导统一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政务公机制。明确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并指派专人坚持读网,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制度》,包含政务公开的7项相关制度,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和步骤,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增强各级抓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

(3)建立奖惩机制,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分解,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督查,统一落实,严格奖惩兑现,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处室积极参与和各负其责的激励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公开内容、载体建设、公开时限、督促查办、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长期、规范开展。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176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20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

资讯信息栏目主要有:工作动态、县区动态、图片新闻、通知公告、涉农文件等。

政务公开栏主要有:概况信息、部门职能、领导介绍、内设机构、人事任免、政策法规等。

(3)信息公开形式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上会,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命、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及时公开公布。二是上网,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服务模式,把农业政务信息在“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南昌市人民政府”、“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等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上媒体,借助南昌日报、南昌广播电视台、江西日报、江西省广播电视台、12316“三农”热线及移动短信发布平台,将政务公开内容制作成广播专访、电视专题、专家访谈,以政策解读、热线答疑、短信息等形式在各媒体上播放。四是上墙,将各处室工作职能及项目管理、财务报销、干部任免流程等做成公示牌,悬挂于办公室墙壁,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比较广、数量多,但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由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我局提出的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

2、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我局机关纪委设立了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2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8

1158.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但对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群众关切的内容主动公开意识和力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还存在短板,宣传解读的方式和质量有待改进提升。

2021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不断加大交流培训指导。制定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依据《条例》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同时从土地征收补偿、城市房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密切关注和申请占比多的内容入手,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和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

(二)不断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修订公文处理工作规则,结合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审核办理,同步要求报送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实现精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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