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目的
2019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新组建了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充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实施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围绕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加快完善执法队伍建设、人员素质提升、补齐办案短板、筑牢制度基础、强化条件保障。经过三年努力,建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提出了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提升农业(渔政)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二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三是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四是聚焦与服务主责主业,促进执法机构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转型,五是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保障政策,六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本方案针对上述六项重点任务分别提出了工作内容、措施、方法和要求,并对实施进度作出了安排,还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了保障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顺利实施的要求。
解读文件: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