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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7-16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7月16日0时起,划定风险区域,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新建区长堎镇集贸社区新民巷住宅区7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将新建区长堎镇集贸社区新民巷住宅区(除7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新建区除中、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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