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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2-04-21 

进出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赣通码“绿码”

进入当地政策:

一、省内重点地区管控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县(区)和报告本土聚集性疫情地区所属县(区)来(返)昌管控:全程闭环转运。自离开之日起实行“7+7”,即自离开之日起,按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10和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离开之日起超过7天的需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二)长堎镇内不在管控合围区域人员管控措施:

1、以上人员往返市内,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或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往返市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不得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2、援新建区工作人员:返回目的地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实行“3+4”管理,即返回目的地后实行3天居家隔离和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将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结果主动报告单位。

3、滞留新建区需返回其他县区的居住人员:返回目的地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实行“3+4”管理,即返回目的地后实行3天居家隔离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1次核酸检测,并将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结果主动报告单位。

4、新建区本地居住人员:进行跨区流动时,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在市内有序流动。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市和报告本土病例地区所属市来(返)昌人员管控:南昌市新建区(除石岗镇、长堎镇外)、旅居史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间隔24小时),并从离开之日起落实3天居家隔离,11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省外重点地区管控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县(区)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属县(区)来(返)昌人员管控:实行“7+7”,即自离开之日起,按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10和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离开之日起超过7天的需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二)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县(区)和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属县(区)外来(返)昌人员管理:省外其他地区的来昌返昌人员,需扫码、测温、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昌后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或驻地等候,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有本地疫情地区间人员流动管理参照执行。             

(三)港澳台及入境人员管控:外地为第一入境点的入昌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告。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昌人员,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在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采样,实行双人双采双检,检测结果未出前,同车转运人员(含司机等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10和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离开之日起超过7天的需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隔离时间以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之日起计算。核酸检测次数和隔离观察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  

(四)我市为第一入境点的境外来(返)昌人员。报告参考境外入昌。转运参考境外入昌。目的地为南昌市以外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3、7、10和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目的地为南昌市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的第1、3、7、10、14、15、17和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集中隔离,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对所有非法入境来(返)昌人员,在抵昌后24小时内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双阴性的落实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六)香港、台湾来(返)昌人员参照境外人员管理。

(七)澳门来(返)昌人员有14天内国外境外旅居史的,参照国外境外人员管理。无14天内国外境外旅居史的且持有近7天核酸检测证明的,可有序流动;无检测证明的,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

 三、健康码“绿码”。

出行交通政策

民航

昌北机场正常开通,无特殊防控政策。旅客执行南昌市进出防控政策。

铁路

全市铁路车站正常开通,无特殊防控政策。旅客执行南昌市进出防控政策。

公路

一、出城无管控措施。

二、入昌方面:

(一)全市33个疫情防控高速公路查验服务点启用“场地码”,通行扫码登记,提升工作效能。现场查验显示为红码、黄码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仍需进行书面登记。

(二)各县区高速公路查验服务点按照“分类分级”查验的方式,简化流程,引导司乘人员扫“场地码”,并进行分类处置。

(三)直接放行的情形

1.“昌通码”显示为健康绿码,“行程码”结果仅有南昌市行程记录;

2.“昌通码”显示为健康绿码,“行程码”结果为江西省内并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不满足第一条所述车辆的,分货车和客车(含小型客车)进行处置。

1.货车的查验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带*)所在城市以及健康码红码人员。

查验司乘人员行程码、健康码,书面登记相关信息(含车牌号、姓名、电话号码、来源地、目的地、入昌后居住地址),开展落地“抗原+核酸检测”,等待抗原结果。

现场抗原检测为阴性,由查验点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协调货车目的地所属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收货企业提供书面承诺书,对司乘人员进行封闭管理,引导至目的地卸货后原路返回(或在高速口直接卸货),全程进行闭环管理。如司乘人员不离昌,需安排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现场抗原检测为阳性或其本人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目的地所在县区,新建区人员由支援县区负责)对司乘人员转运隔离,车辆消杀后,安排其它司机驶离。

(2)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南昌本地运输货车(行程码仅有南昌轨迹)。

查验货车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开展落地“抗原+核酸检测”,不需等待抗原结果,发放告知书后通行。

2.客车(含小型客车)的查验

(1)健康码红码人员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或有上海市、长春市、吉林市及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带*)所在城市来(返)昌人员。由属地指挥部(目的地所在县区,新建区人员由支援县区负责)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健康码黄码人员。开展落地“抗原+核酸检测”,登记信息,待落地抗原检测结果出来后,为阴性的发放告知书通行。

(3)健康码绿码人员。无南昌以外活动史的,直接通行;有南昌以外活动史的,在省内有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直接通行,省内无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省外来(返)昌人员,开展落地“抗原+核酸检测”,发放告知书后通行。

以上落地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5分钟内要通知相关人员原地等待,并由属地指挥部按照规定处置。

水路

1. 停止相关水路运输活动:关闭南昌辖区渡口,暂停所有水上游览经营活动。

2.管控进出我市船舶在南昌辖区停靠的船舶及人员:(一)严格执行“非必要不上岸”的管控措施,如确需上岸,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相关属地防控要求实行落地管理;(二)严禁无关人员上船,尽可能做到船舶装卸作业时船岸人员零接触;(三)当船上发生船员或乘客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在过去28天内去过发生疫情的地区,应当立即向离岸最近的卫生健康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通报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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