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3188-0733-3261-2598-01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1-2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部分 青云谱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青云谱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青云谱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云谱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青云谱区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草拟,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机构、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3.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工作。
4.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并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戒人员的帮教工作。
6.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青云谱区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市第十一次、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青云谱区打造“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部门基本情况
青云谱区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本级和青云谱公证处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4个,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20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青云谱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355.42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462万元,下降23.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42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5.423万元,较上年 下降23.05%。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5.4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44.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青云谱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5.423万元,较上年增长75.25 %。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344.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33.76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日常开支和办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以上数据如无则填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15万元,较上年下降41.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2.2万元,较上年下降70.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浪费条例》,压缩了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下降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青云谱区司法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司法局单位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5人,退休人员7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244.923万元,较上年增长20.77 %。其中:财政拨款244.923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244.923万元,较上年增长20.7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5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40万元。
(二)青云谱公证处
1、基本情况
青云谱公证处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5人。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10.50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0.5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10.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4.37万元。
第三部分 青云谱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即为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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